为深入推进我市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全面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完善诉讼服务工作机制,增强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及上级法院的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总体要求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建成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实现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诉讼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加强和改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方位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坚持法治保障和社会治理。积极发挥法院的法治功能,参与社会治理,引导群众在法治的轨道上用多元解纷的思路解决问题,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4、坚持以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引领法院工作全面提升。以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重点,重塑诉讼格局,提升程序效能,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整合多元解纷、诉讼服务、分调裁审等系统,引领带动全院工作开展。
二、加强立案、服务工作
5、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场所建设。明确诉讼服务中心包括立案大厅、诉调对接场所、申诉信访接待场所和综合服务场所。立案大厅、信访接待场所面积均不低于100平方米。
6、整合提升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建设功能完善的诉讼服务网,设置老弱病残、农民工、涉军、涉少、涉市区重点工作等绿色诉讼通道,开通网上服务平台、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实行集中立案、自助立案、远程立案、预约立案等多样化立案,推进跨域立案,提供立案登记、缴费退费、诉讼引导、诉前调解、文书送达、材料收转、查询咨询、信访接待、判后答疑、联系法官“一站式”服务,实现矛盾纠纷的人民调解、诉前调解、判后答疑一体化、一揽子解决,真正做到“走进一厅,事务全清”,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
7、建立健全诉讼服务中心各项管理和服务制度。根据上级法院要求,建立诉讼服务大厅立案工作规范、网上立案工作规范、跨域立案工作规范、立案调解制度、具体落实细则等管理和服务制度,并且做到制度规定全部上墙上网,向当事人公开公示。
8、推行窗口司法标准服务。组织进行窗口司法服务标准化培训,设立诉讼服务导引员,做到有疑惑随时引导、有问题随时解决。
三、加强多元化解工作
9、积极争取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对多元化解工作的支持,以文件的形式建立党委领导下的多元化解机制、法院主导的诉前联动机制和政府支持下的财政保障机制。
10、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调对接中心,选派法官和工作人员充实诉调对接中心力量,建立诉调对接中心工作机制、诉调对接规范、特邀调解员组织和调解人员名册、调解人员培训办法、在线调解工作规范。
11、在辖区街道办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形成法院主导+街道办联动的诉调对接格局,利用人民调解平台,打破诉调工作的场地局限和空间限制。坚持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面向社会招聘专门调解员,形成诉调对接专职队伍。
12、建立诉调工作考核制度,加强对诉调对接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管理、考核情况与调解员工资直接挂钩。设置调解案件数量、调解案件占一审立案数量的比重、调解案件成功率、在线办理调解案件占比、调解人员数量、对接各行业单位数量5个指标,促进相关指标的提升。
四、加强审判辅助工作
13、推行集中送达。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送达室,通过与邮政建立合作关系,实现EMS集中送达。
14、推行集中办理保全。将诉讼保全全部交由保全部门集中实施,实现裁定保全和实施保全分离,提高保全效率。
15、推行集中办理委托鉴定。将委托鉴定工作统一归入立案诉讼服务中心,由立案诉讼服务中心统一接受委托、统一对外委托。
16、加强系统开发和平台建设。利用信息技术,实现集约保全、鉴定数据与最高法院数据对接,实现数据汇聚。
17、建立相关制度和规范。设置集中送达工作机制、集中办理保全工作机制、集中办理委托鉴定工作机制、内外联动的诉讼服务协助机制、网上交退费工作机制,建立集中送达工作规范、集中办理保全工作规范、集中办理委托鉴定工作规范和网上阅卷规则,实现集中送达、集中办理保全、集中委托送达规范运作。
五、加强分调裁审工作
18、推行繁简分流。将分调裁平台与调解平台全面对接,通过分调裁平台,对上级法院规定的适宜调解案件类型,引导当事人诉前调解。对不适合诉前调解的案件,利用技术手段,通过系统识别、算法赋分和人工识别,实现繁简分流,达到80%以上的案件通过简易程序处理,通过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80%以上通过速裁方式结案。
19、成立专业的速裁团队和类案专审团队。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至少二个速裁团队,其中速裁团队每年结案任务不低于全院民商事案件数量的20%,由此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类案专审。
20、实施要素审判。针对劳动争议、民间借贷、道交纠纷、人身损害等类型案件,制作要素裁判表,实施要素裁判,简化裁判文书,实现裁判提速。
21、建立相应的机制和规则。设置分调裁审工作机制和繁简分流标准,制定要素式审判相关规定,制作要素式裁判文书模板,出台速裁案件审限规则。
六、加强涉诉信访工作
22、加强来访接待工作。实行院领导接访、信访专职人员接访、网上接访。对来访的当事人做到全部接待,对申诉材料全部受理审查。能解决的及时解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3、实行律师申诉代理。设立律师工作室,由值班律师接待申诉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法律释明、服判息诉工作,协助符合条件的申诉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依照律师代理申诉工作有关规定,开展律师代理申诉工作。
24、远程视频接访。设立远程视频接访室,开通运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与上下级法院的互联互通,方便群众就地向上级法院申诉信访。
25、建立判后答疑制度。裁判生效后,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裁判有异议、疑问而初次来访的,由导诉员负责通知原承办法官获承办部门负责人就案件裁判有关程序适用、证据认定、裁判理由及文意等方面进行释明,解答疑问,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
26、建立完整的信访档案。建立信访案件数据库,及时录入信访信息,定期制作信访大数据报告。
七、强化组织保障
27、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总体要求和各地基础条件、实际需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积极抓好落实。
28、明确责任分工、完成时限。坚持院长亲自抓,指定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由立案庭任责任部门,其他各部门通力配合。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初步建设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持续投入人员、资金、设备,确保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提质提效。
29、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品德高尚”的要求,为诉讼服务中心配齐配强工作人员。
30、加强系统开发。整合完善多元解纷、诉讼服务、分调裁审等子系统,支撑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整合集成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提供网上立案、缴费、阅卷、鉴定、保全、庭审、送达、申诉等一站式电子诉讼服务。
31、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社会媒体和法院系统自有媒体,加大对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宣传力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诉讼服务工作的了解,争取社会各界广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