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省法院王韶华副院长到三门峡调研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2022-03-10 11:44:54








    3月8日—3月9日,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韶华带领环境资源审判庭一行实地走访湖滨区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示范基地、小秦岭自然保护区,对黄河流域三门峡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进行了调研,并于3月9日下午召开了座谈会。三门峡市委政法委书记李长治,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卫祥玉,三门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梁维,湖滨区委副书记、区长乔继明,灵宝市政法委书记师生林以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领导同志陪同进行了调研或座谈。

    在湖滨区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示范基地,王韶华副院长一行先后到黄河大坝、沿黄生态廊道、万亩生态梯田、大禹文化公园,详细了解了生态环保、黄河安澜、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开放合作、城乡融合发展、文化传承等七个领域的综合治理项目规划及进展。

    在小秦岭自然保护区,王韶华副院长一行先后到小秦岭生态文明建设教育实践基地展厅、小秦岭自然保护区枣香峪1100坑口生态修复区实地查看了保护区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情况。

    3月9日下午,王韶华副院长与三门峡、洛阳两级法院院领导及相关部门法官围绕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后沿黄法院如何参与黄河流域生态司法保护进行了座谈,听取了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对黄河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王韶华副院长指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生态环境保护是重大的政治工作,也是最大的民生工作,要认识到环境生态保护的极端重要性,把环境资源审判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发挥好职能作用。二要适应改革形势,拓展领域、创新方式,发挥地方法院司法保障作用。环境资源案件的集中管辖适应了自然生态的系统性特点,解决了裁判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有其制度优势。地方法院在环境资源保护中的司法职能作用并不能取代,还有非常大的发展空间。

    就如何拓展环境保护司法职能领域,王韶华副院长明确:一是做好法治宣传,围绕环境生态保护,利用好典型案例,做好政策、法律、法规宣传。二是加强与政府及相关行政机关的联动,参与地方环境生态保护专项治理,由环境保护的末端转向前端,从源头做好预防工作。三是设立环境保护司法基地,参与到环境资源案件诉源治理中,发挥其功能和效果。四是设立生态修复基地。五是执行好个案生态修复监管,注重恢复性司法理念运用,建立案件执行情况回访制度。六是主动配合,支持行政机关做好非诉执行工作。七是支持公益诉讼,发挥法院职能作用。八是支持配合做好环境资源案件办理、信访化解等工作,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

    三门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梁维表示王韶华副院长的调研讲话非常必要、非常及时,为我们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三门峡市两级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积极拓展环境保护司法职能领域,不断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xcc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堤路北路与上官路交叉口(邮编472000)  
电话:0398-2967227   
您是第 78649282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