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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以执行之光,照亮“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2-03-10 11:48:42





    “栽下梧桐树,自有凤凰来”,法治既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经济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为积极响应“建设中西部地区营商环境最好城市”号召,3月9日上午,三门峡市中院执行局局长郭宗艳,副局长安春才,执行二庭庭长肖强等一行到河南鹏洲国际置业有限公司“问题楼盘”实地走访调研。

    座谈中郭宗艳局长认真听取河南鹏洲国际置业有限公司就“问题楼盘”的前景效益、复工条件以及债务偿还的汇报,南阳建工集团就河南鹏洲国际置业有限公司关于“问题楼盘”复工复产的建议发表了意见,并表示理解和支持,双方均表达了初步和解的意愿,并表示会在近期就有关细节问题进一步磋商。

    同时,郭宗艳局长表示法院会充分运用好市场化、法治化手段,让“问题楼盘”重新焕发活力,有效保障各方权益,进一步实现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为“问题楼盘”的复工复产提供司法保障。

    随后,市中院郭宗艳局长一行到陕州区温塘村查看南阳新大地“问题楼盘”,听取了申请人孙某某的诉求,表示法院会妥善处理该起执行案件,确保孙某某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为陕州区处置“问题楼盘”和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今年以来,三门峡市中院积极响应 “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号召,将执行强制性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因案施策、审慎适用各类强制执行措施,采取分期履行、执行和解等“放水养鱼”的方式,让执行工作既有力度,也有温度,使企业恢复“造血功能”尽力帮助市场主体企业渡过难关,在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保护市场主体企业健康发展,为三门峡市建设“省际区域中心城市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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