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化解群体性上访风险,更好地维护破产企业职工权益,做到破产不“破”职工权益,不“破”社会秩序,3月14日下午,市中院会同市医保局、市医保中心、市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市人社局、市工伤保险中心、市失业保险中心、市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等多家单位以及三门峡圣辉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百货楼等8家破产企业召开了破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用及滞纳金问题沟通协调会。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员三喜,二级高级法官李主臣,清算与破产庭庭长申宇航以及市医保局副局长张武峰,市医保中心主任李兴伟,市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主任何增立,市人社局三级调研员梁宗敏,市社会失业保险中心主任刘学山,市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薛飞,市工伤保险中心南富珍等部门相关领导以及圣辉公司破产管理人十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圣辉公司破产管理人就破产财产、确认债权情况作了详细的介绍,并围绕职工社保补缴的具体问题与社保缴费征管部门交换了意见。与会破产企业代表也就破产企业职工社保补缴中存在的问题与社保缴费征管部门进行了沟通,经过会议研究讨论,与会各方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并就社保滞纳金问题的处理达成共识。
员三喜副院长表示,三门峡中院将依法依规尽快妥善处理破产企业职工社保欠缴问题,努力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民生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为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下步,三门峡中院将继续加强府院联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和管理人齐心协力,争取尽快解决破产企业遗留的职工社保欠缴问题,让破产企业职工享受到各种社会保险待遇,不因企业破产而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真正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优化全市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