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渑池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不断探索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采取多项措施,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一是加强立案前诉讼指导。在受理各类案件时,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充分保障妇女儿童的诉讼权利。对于妇女、儿童参与诉讼活动有困难的,该院可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可以要求其父母或亲兄弟姐妹陪同出庭或担任法定代理人,使庭审时妇女儿童能得到充分阐述的机会;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妇女,该院还主动帮其联系法律援助,并适当给予减、免、缓交诉讼费。在该院刑事审判庭还设立有“少年法庭”帮助青少年儿童的权利得以维护。
二是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三优先”“三快”原则。该院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对于涉及妇女儿童维权的案件优先送达,优先排期开庭,优先督促履行,做到快审、快结、快执。
三是加强多元化调解力度,坚持全方位调解。在审理涉及妇女儿童的案件过程中优先站在妇女生存、儿童发展的角度来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调解工作力度,实行庭前、庭中和庭后全方位调解机制,同时积极依靠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妇联等组织,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及时化解当事人之间矛盾,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因孩子抚养问题发生争执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女方的意愿,在财产分割时,女方在无过错时,在住房、抚养费经济补偿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四是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该院努力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社会环境,深入机关、学校,广泛宣传保护妇女、未成年人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并积极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选择典型案件就地开庭,公开审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并适时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总结分析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犯罪案件的现状、特点及成因等,及时提出相应的司法建议。使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真正的维护,从而推动平安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