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4月18日,王森等24人涉嫌黑社会性质一案在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被告人王森、唐伟帆、徐强强、宋立军、赵健、杜涛等24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指控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该案由渑池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渑池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认为,08年以来被告人王森、唐伟帆、徐强强、宋立军、赵健、杜涛先后纠集“两劳”释放人员及其他带黑社会性质组织人员,以为他人摆平事端纠纷为由,形成以王森为首的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该团伙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为他人平息纠纷、赚取非法费用。他们采用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斗殴、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等手段,非法敛财,称霸一方,欺压群众,为非作恶。先后作案50余起,致伤13人,严重破坏了渑池县辖区及周边市、县的社会秩序和生活秩序,社会影响极大。
对该案的审理,渑池县人民法院作了充分的庭前准备,安排有审判经验的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庭审预计历时五天,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