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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法院多措并举进一步做好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1-04-19 08:29:07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渑池法院对2009年以来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做了统计,并对现阶段渑池县劳动争议案件的现状和发展态势作了简要概括分析,据统计,2009年该院审结劳动争议案件40件,涉案标的额约100万元;2010年审结劳动争议案件81件,涉案标的额约215万元,同比上升202%、215%。

    针对劳动争议案件存在案件数量、标的增长明显,集体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增多,纠纷类型多样化,但所涉行业、企业类型相对集中,诉讼主体向多样化发展,且代理人在案件中影响力不断增强,仲裁机构和法院在相同问题认识上不统一,导致审理难度大,上诉率高,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等特点,渑池法院结合该院工作实际,采取多项工作措施,进一步做好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审理工作,从而有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是进一步强化劳动保障部门的监察职能,强化对违法用工行为的监督查处,从源头上抓好劳动争议案件的预防工作。重点放在经常发生违法行为,劳动关系很不稳定的企业,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二是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立足基层解决争议。要通过进一步整合调解力量,构建基层调解网络,将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重心前移,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尽可能把劳动争议化解在初始阶段、解决在基层,最大限度地降低当事人双方的对抗性,节约诉讼成本,减轻法院日益加重的案多人少压力。

    三是继续完善“共建和谐企业联动机制”。继续加强与劳动局、仲裁委、总工会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坚持和完善例会制度、定期通报制度和委托调解制度,通过把握好“三个环节”深化诉调对接工作,即案前,加强沟通协调,将审理工作适当前移,掌握动态消息,寻求破解良策;案中,加强诉讼调解,主动邀请调解员共同调解,合力解决纠纷;案后,加强息诉息访,稳定当事人情绪,钝化矛盾,实现劳动争议纠纷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诉讼调解的“无缝对接”,使法院的审判工作融入到对劳动争议案件的综合治理之中。

    四是加强调查研究,注意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对我国劳动立法认真深入学习,进行区别筛选,并加强调研工作,形成相对稳定的判例作为参考,严格把握个案具体案情,区别不同的情况作出更加合适的判决。

    五是加强法制宣传。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咨询活动,从正面引导劳动者以正确的态度和合理的形式进行仲裁、诉讼,同时也告知用人单位应当逐步依法规范用工制度和依法投保各项社会保险,分散经验风险,减少劳资矛盾。使劳资双方都能清晰了解到自身的合法权利义务,引导企业和职工在知法、懂法、守法的基础上,依法诉讼、合理诉讼、正当诉讼,将一些无序的上访引导到有序的调解、协商渠道上来,为县域和谐劳资关系的顺利构建营造出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有序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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