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上午,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志愿者到灵宝市西闫乡肖家湾村开展《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讲“进乡村”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做好《条例》的宣传实施工作,引导留守儿童树立文明观念,养成文明习惯。
市法院志愿者结合《条例》中与留守儿童息息相关的内容,聚焦“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爱护公共环境”等方面进行宣讲,引导留守儿童树立责任意识,深刻认识到落实文明条例的重要意义,并带动家庭成员共同践行《条例》相关内容,营造人人学文明、人人讲文明、人人行文明的浓厚氛围。
通过此次活动,促使留守儿童自觉遵守《条例》中规定的文明行为,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传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