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4月25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动员会,贯彻落实全国法院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视频会议精神,对全市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
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的有各基层法院的执行局长、综合科长,中院各部门负责人及中院执行局全体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的有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执行局全体干警。会议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胜利主持。市中院主持工作的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社军同志在会上作重要讲话。
为切实改变目前大量被执行人规避执行、严重影响执行秩序和效果的现状,进一步巩固全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成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今年4月至12月,全市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以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改善执行环境,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良好氛围,推动执行工作长远健康发展。
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执行局长贾九翔宣读《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方案对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范围和重点、组织领导、时间安排以及具体实施办法等进行了安排。
按照方案部署,在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中,全市法院将进一步丰富强制执行措施,用好用足现行法律规定的执行措施,探索新的执行措施,完善强制执行威慑机制,建立防止逃避执行的反规避机制。加大对执行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惩罚力度,依法运用罚款、拘留强制措施,严厉打击抗拒执行的犯罪活动。充分调动债权人提供被执行财产线索的积极性,同时依照职权积极采取查询、搜查、悬赏举报等措施,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对查明的被执行人财产,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提取、扣留等执行措施,在被执行人仍不自动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及时采取拍卖、变卖或强制性以物抵债等措施。通过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取得实效,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实现,确保司法权威的树立。
市中院主持工作的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社军讲话要求各院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握机遇,推动全市反规避执行活动深入开展;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强化各种措施,确保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取得成效。希望两级法院要坚定信心,克服困难,真抓实干,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为构建和谐平安三门峡、促进三门峡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