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上午,市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协调工作联席会议。会议结束后,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白旭春组织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室负责人、全市基层法院刑事工作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联席会议精神进行部署。
会上,白旭春副院长提出以下几点要求:第一,强化文件学习,明确协作要求。全市法院要再次深入学习中央及省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关于办理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犯罪案件中加强沟通协调的有关规定,吃透、把准每一项具体要求,以便为今后线索移送、案件通报工作的开展,明确行为方向和标准;第二,领会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整改活动。各院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成立整改领导小组,认真逐项落实整改事项。对于已结的相关刑事案件必须认真进行自查,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要求进行说明、完善;第三,规范沟通协调行为,防止问题再发。对于正在审理的有关刑事案件以及将来的刑事工作,要自觉贯彻落实沟通协调机制的有关规定,做细做好开庭事项通报、庭审旁听、判前沟通、文书送达等工作,将沟通协调机制贯穿刑事工作的始终。
白旭春强调,反腐败协调机制是党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重要形式,是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现实需要,全市两级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自身审判职能作用,与其他成员单位相互支持、互通信息、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合力,共同开创构建我市反腐败协调工作新局面,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