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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恋男子砍杀女友母亲妹妹被执行死刑

  发布时间:2011-04-29 15:03:40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正值青春年华,却因不愿与女友分手,与女友母亲吵架后,心生恶念,持菜刀将女友母亲和妹妹砍死。2009年6月22日,豫西小城卢氏县发生了一起恶性杀人案,时年23岁的青年夏磊在卢氏县城一租住房内将一对母女砍杀,该母女正是夏磊订婚女友的母亲和刚满11岁的妹妹。而其杀人动机只是因为与未来岳母吵了两句嘴。

    案犯夏磊,男,1986年11月17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2009年6月22日被卢氏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3日被逮捕。4月28日上午,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署的执行死刑命令,在卢氏县将故意杀人犯夏磊注射执行死刑。

    2008年8月26日,夏磊经人介绍认识了小琴(文中被害人及家属均为化名),并确立了恋爱关系。2009年农历正月初三夏磊和小琴订婚,之后小琴去深圳打工,夏磊去云南打工。小恋人通过电话互诉衷肠。因不忍两地相思,夏磊之后也来到了深圳,找了个保安的工作,但总是做不长,不断的换工作。后来因为夏磊打工的地方换的远了,他和小雨之间的联系就少了。过了一段时间,夏磊给女友小琴打电话说回了卢氏,两人因为说到订婚时夏磊允诺在卢氏买房子的事,发生了一场争执。此后二人的关系开始淡漠。

    2009年5月,小琴的母亲贾某得了重病,小琴没有通知夏磊,辞去深圳工作后独自一人回到河南省卢氏县家中探望母亲。几天后,夏磊得知此事也从深圳赶回卢氏,见到小琴后,两人再次因琐事发生争吵,小琴向夏磊提出了分手。5月18日晚上,小琴思来想去。越想越生气,没有跟家人告别便悄悄一人离开了家。

    2009年6月22日,夏磊准备去河南灵宝打工,临行前想要与女友家人辞行。夏磊到小琴家人在卢氏县城的租住房时,只有小琴母亲贾某和小琴的两个双胞胎妹妹芳芳、玉玉在家。夏磊和贾某坐到台阶的小板凳上聊,贾某认为是夏磊把小琴气的离家出走,并起身回屋说是取小琴得身份证给夏磊看,还说小琴离家出走时连身份证都没拿,只拿几件衣服,让她没办法找。夏磊因女友不辞而别本来就心中不忿,现在又遭女友母亲责备,一时恼怒,转身到贾某厨房砧板上拿起一把菜刀,走向贾某,向贾某头部、左脸部、颈部连砍三刀,贾某应声倒地,气急败坏的夏磊弯下腰又向她的头部和颈部猛砍。小琴年仅11岁的妹妹芳芳看见后,吓的从屋里往外跑,跑到夏磊跟前,残忍的凶手又向芳芳的头部砍了一刀, 之后又转过身,向贾某的头、左脸、颈部连砍数十刀,直至贾某不再挣扎。丧心病狂的夏磊转身又向已经倒在地上的芳芳头部、脸部、颈部砍了七、八刀。

    案发后夏磊将菜刀扔到被害人厨房砧板下的煤球堆里,跑到卢氏县城玉皇花园的大渠(该县县城中的一条人工水渠)边,跳到大渠里把身上的血迹和衣服洗了洗。清理完毕后,夏磊到一个小商店里用公用电话打了110电话报警归案。

    三门峡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夏磊因琐事持刀对二被害人的身体致命部位连砍数十刀,并造成二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犯罪性质极其恶劣、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虽然夏磊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所犯罪行,有自首情节,仍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遂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夏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夏磊提出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维持了原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核准,并签发了执行死刑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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