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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服疫情千里奔袭 “同行”相助当庭宣判

  发布时间:2022-10-23 15:17:45


    “你好,能看见、听见吗?我们是三门峡渑池县法院的,现在济南市中区司法局远程视频会见室,麻烦提押被告人任某辉到庭!”

    “好的,这里是山东省新康监狱,画面声音清晰稳定,请稍等,我们马上将任某辉带到!”

    这是渑池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国庆节前,克服疫情,把握有利时机,与县检察官一起驱车到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司法局,通过远程视频会见系统与济南新康监狱线上连线,开庭审理了一起被告人任某辉容留吸毒案,并当庭宣判。

    渑池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任某辉容留吸毒案,被告人任某辉因病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渑池县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向被告人任某辉送达了起诉书副本,但在通知其开庭时发现被告人不知所踪,公诉人和公安民警也不知道其下落。后经公安部门多方查询,被告人任某辉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漏罪)被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收押于新康监狱服刑。

    时值疫情,监狱封闭式管理,被告人又跨省异地羁押,一时间给案件审理带来了极大难度。渑池县法院刑事审判庭一直不停地通过上级或者自行与山东省监狱管理部门、法院系统、公安系统、检察系统、司法行政系统联系,尝试寻求各种方式开庭。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孔孟之乡“同行们”的热心帮助下,告知可在国庆节前到济南市市中区司法局,通过远程视频会见室与山东济康监狱连线开庭。得知此消息后,承办案件的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同公诉人一起自驾车奔袭千里赶往济南市市中区。

    9月26日上午8时30分庭审开始,经法定程序后当庭宣判:以容留吸毒罪判处被告人任某辉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原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7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75000元。

    宣判后,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凝心聚力、提质增效,大干一百天”活动开展以来,渑池县法院全体干警履职尽责,自我加压,为提升审判质效加班加点,全力冲刺,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贡献自己的力量!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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