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邻里纠纷引发了民事、行政两起案件,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联手民一庭,成功化解民事、行政两起案件。
因肖某停放电动车挡路一事,肖某与陈某发生口角并相互撕扯。由于陈某上了年纪,撕扯最终造成陈某胸部、额头等部位受伤。陈某报警,公安局立案审查后,决定对肖某以故意伤害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元,肖某不服,诉至法院。同时,陈某因撕扯导致身体受伤,也向法院起诉要求民事赔偿。一件事情由此引发两种类型多起案件。
肖某起诉的行政诉讼,被终审驳回后,又申请了再审。行政庭肖爱祥法官耐心细致的进行了接谈释法,肖某终于吐露心扉,表明自己并不是想推翻行政判决,而是认为民事赔偿数额过高,由此才想通过再审的方式达到自己减轻赔偿的目的。找到问题的症结后,肖爱祥法官立即联系了承办民事案件的民一庭景志贤法官。两名法官强强联合,经过多轮协调,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合意。民事赔偿案件调解结案,行政案件撤回申诉,实现民事、行政双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民行联合促化解,多措并举解纠纷,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直在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