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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庭宣判!三门峡法检“两长”同庭办案,直击重大刑事案件庭审现场——

  发布时间:2023-06-16 15:45:43










    2023年6月15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刘某华故意杀人及附带民事诉讼一案。案件由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高级法官周东方担任审判长,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张道伟出庭支持公诉。

    案件审理查明,刘某华和张某娟于2002年结婚,后因2021年期间刘某华与被害人马某霞关系暧昧,导致夫妻关系紧张。2022年2月18日,刘某华和张某娟离婚。2022年8月31日22时许,刘某华驾驶货车载着马某霞行至渑池县境内,两人聊天时因生活费、感情问题发生争执,刘某华将马某霞掐死在车内卧铺上。为毁尸灭迹、逃避侦查,9月1日,刘某华驾驶货车碾压马某霞尸体,并用铁撅头分解尸体装入货车工具箱,随后将部分尸体组织分抛至老310国道沿路草丛,其他尸体组织抛入某某水泥厂生料车间传送带销毁。

    庭审中,周东方审判长熟练把控庭审节奏,引导检辩双方围绕案件重点、争议焦点,逐步推进庭审质证、法庭辩论和当事人最后陈述等诉讼环节,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代理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两个半小时的庭审过程严谨规范、重点突出,程序流畅完整、层次分明。

    休庭后,合议庭经过评议,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周东方审判长当庭宣判:被告人刘某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刘某华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经济损失38130.5元;作案工具铁撅头一把,依法予以没收。

    宣判后,刘某华表示认罪服法,对判决无异议,不上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表示对民事判决结果无异议,不上诉。旁听代表委员、群众对庭审过程和裁判结果均给予高度评价。

    三门峡法检“两长”同庭办案,依法履职,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具体体现,也是三门峡法院主动接受监督、推进司法公开、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发挥了法检两长在司法一线办案的“领头雁”效应,进一步深化和巩固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有效推动了庭审规范化建设和审判质效提升,为践行庭审实质化工作要求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让人民群众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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