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市法院司法安全工作,提升人民法院安保工作水平,保障审判执行工作安全有序进行,7月12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司法安全暨司惩案件办理工作推进会。三门峡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袁博,各基层法院主管司法警务工作的副院长、司法警察部门负责人,中院法警支队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高院下发的司法安全通报,支队长孟宏杰就下一阶段全市法院司法安全、司法制裁案件办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袁博副院长在讲话中指出,上半年,全市法院司法警务工作成效明显,广大司法警察忠诚履职担当,出色完成各项警务工作任务,为保障审判执行工作安全有序进行付出了辛勤汗水。
袁博副院长强调,司法警务工作是法院审判执行和安全的重要保障,要高度重视司法警务工作,并就如何做好司法安全、司法制裁案件办理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要提高司法安全认识。人民法院司法安全工作要预防先行,提高认识,想在前、做在前、防在前,掌握先手,占得先机,确保主动。各院要主动将司法安全工作融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的全盘来考虑,加强对于司法安全工作重要性的理解和认识,深化人民法院安全保卫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人民法院安保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在安定时看到风险,在祥和时预判挑战,从而精准捕捉机遇、规避风险,做到坚守内心信念,要加强日常隐患排查,建立本院的司法安全隐患台账,以“吹毛求疵”的态度、“锱铢必较”的决心、“不依不饶”的立场、“死缠烂打”的作风,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
二是要夯实法庭安全建设。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基层的基层”,是深入实践司法为民服务的窗口,各院不光要把机关的安全做好,更要将人民法庭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人民法庭审判执行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同步发展,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扎实做好日常安全保卫工作。要按照“必要、充足、及时”要求,为每个人民法庭配备好司法警察和安保人员;增加基层法庭警务保障和安全设施建设,完善安检、防爆、监控、危险品检测等各类安全防范设施和装备配备,优先改善人民法庭安全防危硬件条件,进一步筑牢基层法庭安保的“防火墙”,确保人民法庭“人防、物防、技防”落实到位,日常开展针对性、经常性的技能培训,不断提升能力素质。
三是要提升办理司惩案件能力。各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思维,认识清司法制裁案件对于维护法院秩序的积极作用,要从法院工作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准确理解和把握《职权规定》和《操作规程》两个文件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新规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把办好司惩案件作为规范诉讼和信访秩序、保护司法人员、维护机关安全的主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力推进司法制裁案件的办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和警示作用,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最佳效果。各院司法警察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坚决克服畏难情绪,扎实开展理论学习,熟悉办案流程、掌握办案技巧,切实做到学懂、弄通、会用,切实开展好司惩案件办理工作,通过自身的扎实、可靠的工作作风,全力维护和规范法院诉访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