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上午,三门峡中院执行局召开关于责令被执行人限期交付被查封车辆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专项执行通告。
为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被执行人规避执行、妨害执行、抗拒执行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自2023年8月25日起,将对尚未履行完毕的执行案件,开展责令被执行人期限交付被查封(未实际扣押)车辆专项执行行动。
相关被执行人需在10日内将被法院查封(未实际扣押)的车辆主动交付处置。负有交付义务的被执行人不得实施规避执行、妨害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否则,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惩戒措施。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法院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发布会现场还公布了共93辆被查封责令限期交付的车辆清单。
车辆交付地点: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湖滨区河堤路与上官路交叉口)
义马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义马市千秋路)
渑池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渑池县会盟大道)
湖滨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湖滨区河堤路东段复兴社区西门旁)
陕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陕州区陕州大道与卧龙街交叉口)
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灵宝市涧东区管委会函谷路北段)
卢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卢氏县东城学校后)
车辆交付及线索举报电话: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张光举 0398-2967658/18539817805
义马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赵然 0398-5653302/18503988322
渑池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关舒予 0398-4862067/18539818508
湖滨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公冶朝辉 0398-3690719/18603988800
陕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张春泰 0398-3368593/18539812899
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赵征远 0398-8830207/13839869831
卢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贺宾客 0398-7858059/15539848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