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河南省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铜川市、商洛市、延安市,山西省运城市、临汾市,甘肃省天水市、平凉市、庆阳市,四省十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云会议”方式举行了执行联动签约仪式,共同签署了《关中平原城市群法院执行联动合作协议》。
关中平原城市群法院执行联动合作机制包括委托执行、协助执行、执行协调、资源共享等事项,明确了委托查控财产的范围、办理时限以及异地司法拘留、清场腾迁、财产扣押的协助执行和安全保障义务,畅通了财产处置权移送、参与分配等执行争议的协调渠道,拓展了信息化共享范围,强化了交流学习。此次构建区域常态化执行协作机制,强化了关中平原城市群区域间执行联动建设,发挥了执行能动作用,实现了同城效应,有助于共同打造关中城市群建设良好营商环境,进一步促进关中城市群经济高质量发展。
签约仪式上,河南省三门峡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常晖发表致辞,介绍了三门峡市两级法院近年来的一些特色和亮点工作,特别指出三门峡市法院执行工作秉承“忠诚廉洁、秉法慎断、公正为民、共创一流”的司法理念,就如何平衡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实现打击逃避执行与保障基本民生同步;就如何兼顾效率与公平、实现僵尸企业出清与营商环境建设同频;就如何统筹理论与实践、推动执行机制制度创新与促进保障经济发展同向,不断探索实践,积极总结。
常晖院长在致辞中发出了倡议: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友好合作、互帮互助、共同提升”为原则,聚焦跨省执行工作的“难点”“堵点”“痛点”,健全执行联动协作的配套制度,畅通执行沟通互助渠道,并积极在执源治理、资源信息共享、联合培训、学习交流、执行联动、智慧执行等方面共商良策、共谋发展,全面提升执行工作效能,助推关中平原城市群法院执行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新格局。
会议最后,四省十三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在线上签署了《关中平原城市群法院执行联动合作协议》,并现场启动执行联动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