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百日攻坚”专项执行活动部署要求,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义马法院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主动出击,于1月10日下午6时开展“豫剑执行”专项执行活动。
随着执行局局长邓晓辉一声令下,16名干警分为两个小组分乘4辆警车,按预定方案拘传被执行人。截止1月11日上午11时,实际拘传被执行人6人,执行到位17.39万元,扣押轿车1辆,查封自建房屋18套,得到了申请人的充分认可。
姚某与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某欠执行人姚某20余万元,赵某为借款担保人,后经法院强制执行到位4798元后,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在本次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查询到担保人赵某的执行线索,便立刻奔赴现场,将赵某及其驾驶车辆带至法院。出于不履行就拘留的强大压力,赵某当场缴纳现金3800元,并联系多位亲戚朋友分3次转账缴纳24700元,合计缴纳28500元,并保证以后每月还款3000元。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事关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提升。下一步,义马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多措并举、联动执行,在丰富执行手段、强化信用惩戒、修复信用机制等方面下功夫,以强有力的执行声势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为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