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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马法院助推枫桥法庭“落地开花”

  发布时间:2024-03-11 15:06:28


    近年来,义马市人民法院不断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顺应地域形势要求,在翻新升级的基础上构建办理离婚、赡养等家事纠纷和新区办事处辖区内小标的案件的“专业+地域”法庭新布局。打造“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社会治理模式,多点发力、多措并举,积极探索服务乡村振兴新路径,推进社区自治、法治、德治深度融合。

    该院千秋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矛盾纠纷化解“前沿阵地”作用,挖掘社区解纷力量主动参与矛盾化解,发挥法庭前沿优势主动融入基层治理,持续做强“1+X”联动调解的多元解纷模式,引入各行各业调解人员16名,2023年9月以来,共受理案件162件,办结案件161件,占全院同期结案总数的18.17%,调撤结案96件,调撤率60.76%,一审服判息速率99.36%,各项质效排名遥遥领先。

    某物业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一小区部分居民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多次催收未果,将十余名业主告至法院。千秋法庭杜娟法官收到案件后,通过走访和电话对接,了解到由于三供一业”改造过程中遗留的历史问题,许多业主对缴纳物业费的情绪很大。杜娟决定从源头处理矛盾、化解纠纷,一方面积极联系社区调解员,在其协助下对物业公司进行普法,告知其国家关于物业服务的相关法律规定;一方面对业主提出的意见分门别类,对于共性问题,如没有监控设备、卫生服务质量差、水电暖等设施老化等,向物业公司提出10多条整改建议,要求其限期整改,针对个性的问题,面对面沟通协调,逐个击破;另一方面逐一与应缴未缴的业主进行释法明理,讲明拒缴物业费的后果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经过千秋法庭全体干警的努力,在街道办、住建局、物业公司的共同协助下,全部案件均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给付完毕,同时也让业主了解了物业管理工作及业主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形成物业公司与业主的良性互动,从根本上解决了矛盾纠纷。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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