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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公开承诺

  发布时间:2023-11-14 09:36:19


    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进一步发挥“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未成年审判工作职责,作出公开承诺如下:

    1.办理涉未成年刑事案件,坚持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法,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贯彻执行有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及有关特殊制度、要求。坚持双向保护,宽容但不纵容,在依法保障未成年被告人权益的同时,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害人权益。

    2.定期开展法官进校园、上讲台、模拟法庭等活动,创新形式,用现实生动案例宣讲,切实帮助青少年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预防青少年犯罪,与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3.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根据情况和需要,依法制发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家庭教育指导令、司法建议书;在案件审理、判后回访等各个环节,通过法庭教育、释法说理、现场辅导、网络辅导、帮教帮扶、心理干预等多种形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4.依法保护青少年隐私,尊重其人格尊严,不得传播、公开其隐私或可能推断出未成年人身份的信息。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依法予以封存。

    “维护青少年权益岗”联系电话:0398-2967260。

    “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监督电话:0398-2967308。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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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398-2967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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