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院在审理过程中展现出的专业素养、严谨态度和职业操守,让我们深感敬佩,这不仅体现了贵院对司法效率的重视,也让我们对中国司法体系充满了信心,深刻地体会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为我们继续在中国经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撑,为三门峡的法治营商环境点赞。”
这封字里行间诉说着感激之情的感谢信,来自中外合资企业三门峡中原精密有限公司。近日,三门峡中院民一庭审结了一起涉及该企业的竞业限制纠纷案件——三门峡中原精密有限公司的销售人员在签订《员工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的情况下,其妻与他人成立了具有同业竞争关系的公司,并且所成立的公司销售的产品与三门峡中原精密有限公司的产品高度雷同。三门峡中原精密有限公司认为该员工损害了公司利益,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主张违约责任。
三门峡中院审理后认定该员工的行为构成违约,判决其向公司支付违约金10万元,律师费1万元。
2024年11月21日上午,意大利马波斯集团中国区总裁、中外合资企业三门峡中原精密有限公司董事长Riccardo Budriesi专程从上海赶来送上“锦旗+感谢信”。他表示该员工的行为在公司内部造成了很大负面影响,判决结果对于集团公司而言意义重大,自己看到了司法的公正,也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充满了信心。
面对外资企业负责人的感谢,承办法官、民一庭庭长吕芳芳表示,依法审理案件,查明案件事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法院工作人员职责所在。中国虽然并非判例法国家,但是我们高度重视每个案件的示范引领作用,注重通过每一个鲜活的案例弘扬正能量和核心价值观,引导社会公众崇法敬法。希望通过这个案例让劳动者积极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忠诚于企业,也希望更多企业能够看到我们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到当地进行投资发展。
吕芳芳还将法院在智慧庭审、全流程提高买卖合同案件办案效率、减少诉讼成本等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方面的做法向Riccardo Budriesi先生进行了介绍,Riccardo Budriesi表示了极大的赞赏。
“法”护营商,“优”无止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三门峡法院将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理念,靶向施策,依法履责,以过硬的司法服务为营商环境的良性发展保驾护航,切实营造暖企惠企护企的良好营商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