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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领导率先垂范 “头雁”领航提质效

发布时间:2024-12-25 09:54:16



2024年12月24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上诉案件,三门峡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白旭春担任审判长。

2023年10月至11月,被告人乔某某通过“飞机”聊天软件,与上线沟通接单,同案犯张某某按照上线要求将U盾等网络支付设备送到指定地点。随后,乔某某将U盾从郑州转运至焦作,放置到公园树林、垃圾桶旁边等隐蔽场所,拍视频向上线“交货”,由上线联系“跑分”人员收货,最终将卡内资金转出。

一个月内,乔某某来往郑州与焦作20余次,非法获利1.3万元,所提供银行卡流入资金近千万,经查实诈骗资金高达400余万。一审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乔某某判处七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0元。乔某某以主观不明知、对涉卡数量和金额有异议、量刑过重等为由提起上诉。

庭前,主审法官白旭春对照上诉理由逐一核实卷宗证据,查询相关法律规定、类案裁判、帮信罪定罪量刑标准,梳理本案争议焦点,拟定庭审提纲,为庭审公正高效顺利开展做了充分准备。

庭审过程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合议庭围绕认定事实、证据的争议内容和定罪量刑等关键问题,充分引导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及证据开展调查、质证、辩论。乔某某在最后陈述阶段,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整个庭审环节衔接紧密、焦点明确、示证清晰、程序规范,有效保障了控辩双方的诉讼权利。

法言法语释法理,谆谆教诲润人心。因涉及初入职场年轻人的轻型犯罪问题,白旭春在最后陈述阶段,再次向乔某某释法析理,并对其进行法庭教育,鼓励其重拾信心,早日重返社会。

院庭长办案是落实司法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司法责任制的具体体现。此次院领导带头开庭,用实际行动树标杆、做引领,切实发挥二审解决争议、依法纠错、救济权利等实质性作用。下一步,三门峡法院将继续发挥院庭长带头办案的“头雁效应”,以率先垂范的扎实作风带动法院干警全力以赴、担当作为,全方位、多层面促进法院审判质效的稳步提升,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向好向优发展。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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