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渑池法院为确保建党九十周年期间我县的社会稳定,本着抓小防大,抓早防晚的原则,把信访事件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是疏通立案渠道,坚持文明接待、礼貌接待、热情接待,凡是符合立案条件的决不推诿扯皮。坚决贯彻我院为民办实事的六项承诺,严格实行立案双轨制,当事人可在法庭直接立案,也可以在立案庭立案,方便群众诉讼。对群众反映的法庭不予立案情况,经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由立案庭立案后直接转交相关法庭审理,坚决杜绝该立不立、违反管辖规定乱立案现象的发生。
二是强化调解意识。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把调解贯彻到立案、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的全过程,采取全方位、多渠道的调解方式,探索并逐步完善建立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缓解审判力量不足、办案压力过大的问题,降低诉讼成本,也减轻涉法涉诉信访压力。
三是认真落实我院的判前叙理、判中释法、判后答疑制度。当事人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反映,凡是接到反映的,由承办人通过一定场合给当事人以答复,如果承办人不答复或当事人对答复不满意的,由主管该案的院长、副院长或专职审委会委员其中一人主持,立案庭庭长或副庭长、原审判庭庭长及主持人指定的其他资深法官参加,组成合议庭,由原承办法官到会向申请人释明。
四是强化法律意识,严格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注重社会效果。全院干警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特别要注重对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案件,狠抓案件质量,减少和杜绝因违法办案而引起的信访案件。
五是继续探索我院制定的《涉法涉诉信访评估办法》,不断完善评估机制,创新评估措施。特别是案件审查立案阶段的信访预警提示制度,对当事人情绪不稳定、矛盾冲突严重易激化的案件,及时进行预警风险提示,督促业务庭室确定风险等级、责任人、制定停访息诉措施,使承办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把思想疏导、法律宣讲工作细做到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
六是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持经常性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信访部门要每月排查一次。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及时予以化解,必要时可报告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区别不同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妥善加以解决。同时结合审判管理活动和“集中清理信访积案”活动,开展“下访连心”活动,以排查出来的赴京到省涉诉上访老户和重信重访为工作重点,严格落实“四定一包”,逐案定领导、定责任、定人员、定时间、包处理。
七是实行领导干部接访首办责任制和“五包一保”的包案制度。建立领导接待信访工作台账,以便督办落实情况及时反馈来访群众。“五包一保”即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跟踪督办、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保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