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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动了“歪心思”,这操作使不得!

发布时间:2025-12-02 08:14:23


本想耍小聪明多索赔

结果先被罚了5000块

打官司动“歪心思”

后果可能比你想象得更严重

一起来看看这位原告

是如何“赔了夫人又折兵”

基本案情

王某琴与王某娟系同一工厂职工,双方因琐事在厂房内发生争执。在互相拉扯过程中,王某娟将王某琴肩膀咬伤。事后,王某琴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娟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疤痕修复费及精神损失费等在内的各项费用共计4万余元。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因疤痕修复费用问题争执不下,经实地走访调查,查明王某琴向法院提交的证据中有两项系伪造或作虚假证明所用。第一,某皮肤管理修复中心出具的证明系王某琴伪造,其并未在该皮肤管理中心进行疤痕色沉修复;第二,某美容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发票、支付凭证,系王某琴在该美容医院接受其他美容项目所支出费用,并非疤痕色沉修复费用。王某琴伪造证据,混淆视听,试图将上述费用归责于王某娟,严重破坏了司法审判秩序,有悖于民事诉讼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造成司法资源浪费,构成妨害民事诉讼,法院综合考量王某琴伪造证据、提供虚假证明的过错程度、认错态度、案件的基本事实等因素,依法对王某琴作出罚款5000元的决定。

法官说法

民事诉讼中,诉讼参与人要秉持诚实信用原则,恪守法律底线,坚持实事求是,切不可通过伪造证据、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来达到不法目的、谋取不法利益,这不仅关乎当事人之间的合法权益与切身利益,更关乎司法审判的秩序与法律的权威与尊严。诉讼参与人在参加诉讼过程中,应当对自己的言行负责,诉讼参与人有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豫法阳光


责任编辑:x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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