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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法院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出六项目标要求

  发布时间:2009-04-02 10:14:39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渑池县人民法院近日为全院党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出六项目标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就是要把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科学发展的要求上来,破除和克服工作中不符合科学发展的观念。结合我院实际,就是要坚决克服“十重十轻”观念,即重速度、轻效益,重生产、轻生活,重建设、轻管理,重开发、轻环境,重自强、轻开放,重物质、轻精神,重发展、轻稳定,重人治、轻法治,重行政、轻服务,重眼前、轻长远的思想观念,使科学发展观真正内化为世界观和方法论,转化为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在部门本单位要不要科学发展、能不能科学发展、怎么样科学发展等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不断提高运用科学发展观分析问题、指导实践的本领。

    二、解决突出问题。结合我县和我院实际,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要结合县委提出的重点突破的“十大难题”,尽快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好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我院科学发展的结构性难题,提高发展的协调性和共享性,推动我院各项工作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三、创新体制机制。要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和县委提出的着力创新“十大机制”,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明确符合科学发展观、有利于推进我院科学发展的总体思路,构建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各种制度体系,建立统筹发展、社会维稳、廉政建设等工作机制。

    四、促进科学发展。要结合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努力实现“十个转化”,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的坚强意志,谋划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领导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破解发展难题的利器,做好当前工作的指南,衡量工作成效的标杆,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觉悟的自觉行动,牢记执政为民、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真挚情感,着力改善民生、造福人民群众的实际效果。

    五、构建和谐社会。结合法院实际,就是要结合县委提出的“五个到位”,充分发挥法院的工作职能,筑牢社会和谐的坚实基础。要把以人为本的要求落实到位,作决策、定政策、部署工作都要始终把人民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利益作为第一原则、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改善民生的要求落实到位,把改善人民生活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作为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办实事办好事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维护稳定的要求落实到位,实现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的可承受度的有机统一,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妥善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积极主动地化解矛盾、理顺情绪。

    六、转变工作作风。转变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是实现学习实践活动目标要求的有力保障。当前,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树立“八种精神”,即树立遇变不惊的精神、艰苦奋斗的精神、科学求实的精神、和衷共济的精神、敢于负责的精神、开拓进取的精神、顾全大局的精神、勤于学习的精神,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风貌,始终保持克难攻坚的勇气,始终保持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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