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窗外的阳光泻进来,一片灿烂。刘占军正在办公室里审阅案卷,抬起头来,一张朝气的脸庞,和着侧照的阳光,是那样生动俊朗。
每天都在高高厚厚的案卷中寻找突破,虽说是枯燥而又艰辛的,但能使多年的纠纷得到妥当圆满的解决,能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护,能主持公道、伸张正义,他的心情又是快乐的。快乐毫不掩饰地洋溢在他的脸上,一看他就是个坦诚直爽的人。
刘占军原是一名教师。1995年,他通过全国法院系统统一招干考试被选调到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成了一名神圣的人民法官。到法院后,他先在研究室、立案庭工作,2000年到民二庭从事民事上诉案件审判工作,一干就是十年。他深入钻研法律知识和审判业务,迅速实现了从教师到法官的转变。凭着自己的勤奋和对法律的悟性,他很快就成了行家里手。2003年他通过竞争上岗成为民二庭副庭长。作为民二庭的办案骨干,他连续多年年结案超百件,5次荣记个人三等功。他曾荣获三门峡市十大优秀青年、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2009年被任命为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刘占军讲解道:国家赔偿,又称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国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设立国家赔偿委员会,国家赔偿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国家赔偿法》于2010年进行了修改,使得赔偿程序更加简便,赔偿范围更加广泛,赔偿费用更有保障,大大方便了赔偿请求人及时有效地获得国家赔偿。
听他的讲解,逻辑严密,明白通畅,不难看出他是一个勤于钻研、善于思考、业务十分纯熟的法官。他对每一起国家赔偿案件都认真审查办理,确保案件质量。如宋某等因某县公安局错误拘留、非法拘禁王某而要求县公安局国家赔偿,该案经赔委办认真审查、合议,经赔偿委员会研究,决定由县公安局向宋某等支付赔偿金,县公安局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宋某激动地说:我们上访近十年,冤屈都没能解决,是三门峡中级人民法院为俺百姓主持了公道。
赔委办除承担国家赔偿工作的职责外,还承担了各类人身损害赔偿及劳动争议民事案件的办理工作。赔委办仅3个审判人员(含主任),只能组成1个合议庭,去年仅7个月就办结民事赔偿及劳动争议案件176件,调解撤诉114件,调撤率达64.8%,创出了该院新的记录。今年截至4月底已收案258起,每个人手中总保持有四五十起案件在流转办理。刘占军既要总揽全庭,又要亲自办案,其工作繁忙程度不言而喻。
刘占军说:“常常上班时倒一杯水,忙到下班也顾不上喝。有时甚至一上班未进办公室当事人就跟上来,一整天连倒水的功夫都没有。” 他确实太忙了,就在我们在他办公室里的一会儿工夫,就有几拨当事人等着要见刘主任,这还是他抽了一个相对空闲的时间见我们。工作的繁忙、心血的付出由此可见一斑。去年赔委办在全院绩效考评中取得第二名的优异成绩,被评为院先进集体,这是该部门首次进入院先进行列。这虽出人意料,但又实属必然。
刘占军主任有十年的民事审判实践经验,加上他深入钻研,勤于思考,逐步成为民事审判方面的专家型法官。他在办案中注重针对纠纷症结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善于总结调解经验方法,其撰写的关于调解方法与艺术的文章被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为经验材料在全省法院推广。他善于把握民事审判规律,讲究适用审判的艺术和技巧,因势利导,及时化解民事纠纷。实践中,他以“析、寻、摸、细”的方法开展民事调解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他办案认真细致,注重通过深入调查综合分析从细节入手求得事实真相,还当事人以清白。“你真是个好法官,你这是救了我的命啊,要是叫我背上这12万元的巨债,我真不知道咋活下去”,二审胜诉后一位上诉人激动地要给他下跪。多年来,刘占军明辨是非,通过二审依法纠正类似的案件达数十起。
去年省高院针对伤害儿童恶性案件的连续发生,在全省法院开展“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三门峡中院的活动办公室设在赔委办。赔委办在刘占军主任的带领下,克服案多人少等诸多困难,一边加班加点办案,一边组织协调全市法院的活动开展。起草文件、制定方案、具体部署、建立案件台账、每周通报督促、上报情况,专项活动掀起了一个又一个高潮。组织巡回审判、法制讲座、法律宣传等,提高学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受到了人民群众和学校师生的广泛称赞。活动期间,全市法院共审结涉及儿童妇女合法权益保护案件256件,结案率达100%。三门峡两级法院专项活动的各项工作均在全省法院名列前茅。
刘占军在办理民事案件中一贯注重依法保护儿童妇女的合法权益。他办理的一起母子追索生活费一案,原告闻某与一千万富翁同居期间生育一子,双方协议约定富翁支付闻某母子生活费20万元,之后不久富翁意外身亡,该女子因母子生活困难向富翁继承人提起诉讼。一审因双方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而判决其败诉,二审从保护儿童妇女合法权益的角度,认为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有同等权利,同居关系违法并不等同于含有财产给付内容的协议无效,遂改判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后被告主动履行了义务,原告感激万分。该案去年在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栏目播出,刘占军法官从保护妇女子女合法权益角度阐述了判决的理由,一时间第三者及子女权利保护问题成为了争鸣和关注的焦点。
他全身心投入在工作中,为此付出了太多太多。母亲多次住院、女儿患病输液,他都在坚持工作。面对当事人的误解甚至个别当事人的过激言行,他仍热情相迎,明之以理,晓之以法。他常常白天开庭、接待当事人,晚上、星期天加班写法律文书,甚至躺在床上都在考虑如何化解当事人的纠纷。他用他所办理的上千起案件,向党和人民交出了满意的答卷,让百姓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温暖,让司法的阳光洒进百姓的心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