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6月7日上午,进入迎接全国文明单位检查验收冲刺阶段的湖滨区法院召开动员大会,对争创全国文明单位进行再动员再部署,院长段青菊带病坚持参加会议并发表动员讲话。
湖滨区法院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一项统领全局、带动全局的综合性工作常抓不懈,自2009年被中央文明办命名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后,该院立足这一新起点,提出了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新目标。2010年新一届领导班子成立后,召开的第一次全院干警大会就是文明创建动员大会,履新不久的院长段青菊在会上提出,作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既要保持荣誉,又不能满足于现有荣誉,要集全院之智,举全院之力,积极创造条件,争创全国文明单位。
他们在工作中坚持以文明创建为载体,着力在巩固成果、提高水平、拓展深化、增强实效上下功夫,不断丰富和完善文明创建的内容,全院上下形成了“人人参与创建,人人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使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有力的促进了审判、执行和其他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获得了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一系列高级别荣誉称号。他们将文明创建工作目标纳入目标考核管理,和审判业务目标一起量化考核,将考评对象延伸到每个部门、每名干警,使每位干警做到“四个”明确,即:创建目标明确、创建标准明确、创建任务明确、创建规划明确,积极营造领导重视,中层贯通,人人参与的创建氛围,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他们把打造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作为文明创建的着力点,司法队伍把打造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作为文明创建的着力点,努力创建学习型法院,着力提升法官职业道德,着重抓好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公正司法四项教育,教育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使全院干警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公正廉洁司法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广大干警参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明显提高。他们坚持“围绕审判抓创建,抓好创建促审判”这一工作思路,把文明创建工作融入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通过审判工作体现公正高效、文明和谐的价值取向。他们坚持司法为民,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的重中之重,下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冷、横、硬、推、烦”等衙门作风,彰显司法文明,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他们重视运用多种有效载体,通过扎实开展“一个党员一团火,一个支部一盏灯,一个单位一面旗”党建活动和“务实求真大讲堂”、诵读中华经典、文明交通行动、“我们的节日”主题教育、“法律服务行动”及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等一系列活动,激发了干警干事创业的工作激情。他们加强基础建设,优化创建环境,为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2011年是全国文明单位创建申报和命名年,湖滨区法院进行了多次动员,积极向文明办进行了申报。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落实措施,尽早实现全国文明单位的创建目标,该院决定召开动员大会再次动员部署。
动员会上,该院院长段青菊指出,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是解决法院工作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是加强法院干警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当前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的内在要求。她要求和号召干警真正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全局意识和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与创新发展审判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发挥优势,迎难而上,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取得明显成效,力争顺利实现全国文明单位创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