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渑池法院四强化低成本高效率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11-06-10 17:21:24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渑池县法院按照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要求,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作为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不断强化信访评估模式、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流动调解等行之有效做法,不断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把预测做在预防前、预防做在调处前、调处做在激化前,努力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低成本、高效率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推动全县经济和社会的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一是强化源头预防。要加强和完善全院和各部门社会稳定风险的信访评估机制,对涉及我院稳定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全部要实行信访评估。建立社情民意调查、收集、分析研判机制,加强对群众心理的研究、群众情绪的疏导。

    二是强化排查预警。坚持经常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在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要及时开展重点排查,对矛盾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要加大排查力度。重要时期实行日排查、日报告制度,并把排查的矛盾纠纷收集汇总并确定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化解时间并上报县群工部信访评估科。

    三是强化民意评估和“群众工作日”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县委要求,在每月的30日组织机关干部下基层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走访,与民意评估结合,发放征求意见表,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真正地扑下身子,入户做好群众工作,要“带案下访”,切实以解决问题为目的,采用进村入户和重点约见信访群众等办法,解决群众反映问题。

    四是强化调处化解。一是建立群众工作服务中心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台帐,对评估排查的矛盾纠纷要逐案登记造册,建档立卷。现场化解的要有现场化解记录。重大疑难的矛盾纠纷要实行领导包案,限期化解。二是坚持“四个到位”对排查出的问题,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到位;对无理诉求,坚持过高要求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心理疏导、理顺情绪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做到思想教育到位;对诉求不合理,但其确有困难的,要采取政府救助、社会救济等方式,使其生活得到保障,确保救助到位;对以上访为名制造事端,煽动组织闹事的,要及时收集证据,依法处理确保打击到位。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堤路北路与上官路交叉口(邮编472000)  
电话:0398-2967227   
您是第 74675483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