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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法院四项措施深入扎实开展“人民法官进企业”活动

  发布时间:2011-06-22 15:41:38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构建司法和谐,渑池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人民法官进企业”活动,结合人民法官在深入企业进行座谈和调研的基础上,该院制订四项切实有效的措施,要求进一步做好人民法官进企业活动的组织开展工作,确保此项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在进企业活动中要多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该院在过去的几年时间里,审理了多起涉企纠纷案件,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对我院给企业大力提供法律支持和帮助的作法要继续发扬。引导企业在处理经济纠纷中积极寻求法律救济,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是在进企业活动中要多为企业排忧解难。多数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过不少困难,由于法律意识不强,法律知识欠缺,使一些较易化解的矛盾没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造成“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给工作带来被动。

    三是在进企业活动中要多与企业进行法律沟通,将一些可能酿成诉讼的纠纷及时化解,在提倡和谐司法的同时转变工作观念,将亲民、便民、利民、爱民作为一种理念,运用到审判工作中去,耐心细致地为企业解决疑难法律问题,提供优质服务。

    四是在进企业活动中要多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在民商事案件审理中,有的当事人反映主审法官过于注重调解,这样导致案件审期过长,增加了企业的诉讼成本。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对于一些事实比较清楚、调解希望不大的案件,在坚持调解原则的同时及时判决,树立公正、高效的审判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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