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用一张假首饰销售单蒙过金店工作人员检验,骗取金店老板现金3480元。6月25日渑池县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刘查秀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0年10月28日12时许,被告人刘查秀在渑池县城关镇仰韶大街中段“老凤祥银楼”店内,以卖黄金金牌为由,用一张假首饰销售单蒙过金店工作人员检验,将一个重15.12克假黄金金牌,以每克230元的价格骗取老凤祥银楼老板杨念刚现金3480元。当日下午1时许,该又在义马香山百货一楼“凤凰钻石”专柜以同样手段诈骗未遂。案发后被告人刘查秀丈夫伍国新退赔杨念刚现金3480元。
鉴于案发后被告人亲属伍国新能积极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确有悔罪表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