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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情妇杀1人重伤2人 血洗地坑院案犯伏法

  发布时间:2011-07-08 21:29:09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只因相好多时的情妇李某被其丈夫杨某软禁难以相见,年近六旬的杨全合只身闯入杨某所住地坑院中,将杨某和情妇李某砍成重伤,并将前来劝架的杨某二哥杨安某砍死。7月7日上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河南省三门峡中级人民法院在陕县刑场对故意杀人犯杨全合注射执行死刑。

  故意杀人犯杨金合,男,1953年1月6日出生,汉族,农民,住陕县张汴乡。

年近六旬的杨全合很喜欢打猎,农闲无事时经常和同村的杨某一起去山上打野兔。因此认识了杨某的妻子李某,年仅40岁风韵犹存的李某吸引了杨全合的目光,杨全合找机会接近李某,还经常叫上李某,三人一起去打野兔。

  2008年2月的一天,杨全合又来叫杨某夫妇打野兔,杨某有事没去,杨全合就单独和李某去了,两人单独在山上呆了一夜,并最终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之后,杨全合便有事没事来杨某家中,李某也经常去杨全合家中,两人经常在一起。村中的人很快知道了两人的关系,而老实忠厚的杨某却一直没有察觉。

  时间很快到了2009年夏天,杨全合和李某偷情已经快两年了,杨某才听说此事,杨某非常生气,但不愿事闹大了别人笑话,就没有找杨全合,而是骂了李某一顿,并且每天看着李某不让她去杨全合家,还让杨全合的亲戚捎口信给杨全合,叫杨全合注意影响,不要去他家。

  杨全合见不到情妇,去了杨某家几次又被拒之门外,杨全合非常恼火,扬言如不让李某和他来往就要把杨某弄死。

  2009年8月18日13时许,杨全合因此事再次到杨某家中,杨某很生气,骂着杨全合让他走,争执中恼羞成怒的杨全合用菜刀朝杨某及李某的头颈部猛砍,杨某的二哥杨安某听到呼救声后来到院里,杨全合又持刀从窑洞内出到门外照杨安某头、颈部连砍三刀,致杨安某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杨安某系他人用锐器砍切头面部、颈部致左颈外静脉破裂大出血死亡;杨某、李某的伤情为重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全合为达到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关系的目的,持刀行凶,造成一人死亡、两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作案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性质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坏,依法应予严惩,遂判处被告人杨全合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河南省高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三门峡中院的死刑判决,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了执行死刑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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