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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法院“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揭牌仪式隆重举行

  发布时间:2009-04-03 17:57:03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郑泽中 、湖滨区区委书记宋跃揭牌


三门峡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宋慧学宣读省文明办发来的贺电


湖滨区人民法院院长任睿妮讲话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4月3日上午,湖滨区法院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揭牌仪式在该院办公楼前隆重举行。市中院院长郑泽中、湖滨区委书记宋跃共同为该院“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揭牌。湖滨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敬哲宣读了中央文明委的表彰决定,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宋慧学宣读了省文明办发来的贺电,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铁牛宣读了市中院发来的贺信。

    湖滨区四大班子领导出席了揭牌仪式,湖滨区有关单位和部门领导、湖滨辖区省级文明单位和部分市级文明单位也派代表前来祝贺,参加揭牌仪式的还有市新闻媒体的朋友。揭牌仪式由湖滨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水贤礼主持,湖滨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方留聚代表湖滨区委作了讲话。

    方留聚在揭牌仪式上代表湖滨区委对湖滨区法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表示祝贺。他说,近年来,湖滨区法院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各项工作成绩辉煌,先后于2008年和2009年分别获得“全国优秀法院”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两项殊荣。作为一个基层法院,能够同时获得两项国家级荣誉,实属不易。这不但是区法院的骄傲,也是全区人民的荣耀,填补了湖滨区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空白,标志着湖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向前迈出了一大步。湖滨区法院自觉接受区委的领导,主动争取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主动邀请市、区两级文明委领导检查指导创建工作,努力提高创建工作水平。在创建工作中,湖滨区法院以加强干警文明素质教育为切入点,狠抓干警队伍建设,切实增强干警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司法能力,努力提高法院的文明程度;法院干警公正执法,秉公办案,积极传播司法文明,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贯穿于司法全过程,努力塑造文明执法形象。能够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这项殊荣,对于湖滨区法院来说是当之无愧的,它不仅包涵了法院干警艰苦奋斗、拼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神,也涵盖了法院党组的科学决策,凝结了全体干警的勤劳与智慧。他希望法院干警要牢记使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将司法为民服务措施落到实处,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指导思想,彰显“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希望湖滨区法院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为契机,发扬成绩,总结经验,立足本职,着眼大局,继续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加快创建工作步伐,为湖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域再铸辉煌!

    湖滨区法院院长任睿妮表示,荣誉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已成为湖滨区法院永恒追求的主题。在精神文明创建征程上,湖滨区法院将戒骄戒躁,加倍努力,特别是要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当前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 “项目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与全省法院开展的“调解年”活动结合起来,从大局出发,为大局服务,关注民生,为人民司法,全面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努力为辖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不断谱写精神文明建设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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