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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中院民二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妥善处理涉军纠纷

  发布时间:2011-07-21 08:25:05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全市两级法院建立完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为军人军属排忧解难,为我市创建“双拥模范城”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加强对涉军诉讼审判工作的队伍建设。三门峡市两级法院党组非常重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均成立了涉军案件领导小组,定期对当前涉军案件的情况进行讨论,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全市法院还设立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巡回法庭,确定了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审判人员共同组成合议庭,专门审理此类案件,为军人军属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是创新机制,扎实开展涉军维权工作,依法公正高效妥善处理涉军纠纷。各院建立了“程序优先、实体平等”的涉军案件审理机制。一是涉军案件优先办理。二是坚持调解优先,将诉前调解和诉中调解,庭下调解和庭上调解结合起来,努力消除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积极促使当事人和解息诉,着力化解军民矛盾,促进军民团结。近年来,我市审理的30起涉军维权案件中,调解结案的就占到了76.7%。三是加强巡回审判力度。在审理涉军案件的过程中,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和武装部以及军人所在部队的政治部门沟通,充分发挥他们在政治、组织等方面的优势,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走出去,到涉案地开展巡回审判,邀请所在的相关组织和德高望重者参与调解工作,努力实现维护国防利益以及军民关系和谐的良好审判效果。

    三是延伸服务,扩大涉军维权工作效果。一是加强法律宣传。通过“法官进军营”开展法律讲座和咨询。选择典型案例邀请部队官兵来法院旁听案件庭审等形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部队官兵的法律意识。二是加强互动合作。对涉军疑难案件,与驻军部队共同探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涉军疑难案件,主动征求他们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对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坚持案后回访制度,及时了解部队意见,不断改进审判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军民共建的和谐审判工作。法官走进部队、军人走进法院,开展经常性的法律工作方面的联系,建立法院与部队在维权共抓、资源共享等方面的互动合作工作,加强了法院与部队官兵之间的联系,培养和增进了军民间的鱼水深情,形成了法院和部队共同维护军人军属权益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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