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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法院四项措施强力化解社会矛盾促和谐社会建设

  发布时间:2011-08-01 15:36:53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渑池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运用多种手段强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上半年,共化解各类信访案件22起,有力地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一是不断加大调解力度。该院注重加强诉前调解工作,对不符合立案条件或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各类矛盾纠纷,先有速裁法庭进行诉前调解,最大限度地减缓当事人之间矛盾对抗和情感对抗,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上半年,该院速裁法庭共诉前调解结案8起,撤诉2起,调解率为100%。

    二是认真进行案件信访评估。立案庭依据当事人在立案时提交的证据、诉讼主张和被告的相关情况,对案件进入审判、执行程序后可能引起信访的诸多因素进行预测,向接案法官提出在审理、执行过程中应当着重把握的关键环节,增强预防信访案件发生的针对性。

    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法官走村入户、“一村一警”活动。每名法官分别承包辖区内一个行政村,每月到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天,协助村干部排查化解各类纠纷,为乡镇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四是定期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以上季度已审执结的案件,上级交办、信访、人大等部门转办案件和接访受理案件为主要对象,每季度开展一次不稳定因素排查,采取带案下访、随机抽查、回访等不同方式,逐案办理,做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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