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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法官捧着国徽下基层

  发布时间:2011-08-18 08:27:23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电影《秋菊打官司》中,主人公秋菊卖掉辣椒筹集路费,然后坐上一天的拖拉机,挺着大肚子到城里打官司的场景,让不少观众为之动容。这正是我们现实生活中偏远农村地区农民诉讼难的一个真实写照。

    地处豫西深山区的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法院,基于司法便民、服务农民的考虑,特别设立了巡回法庭,长年累月巡回广大农村办案。巡回法庭的法官们捧着国徽,将庄严而神圣的法庭搬到了田间地头、农家小院。

背着国徽去审案麻烦了自己,却方便了群众,受到了农民朋友的广泛好评。

    8月11日上午,在卢氏县杜关镇郑家湾村小学校院里,一场特殊的庭审正在进行。卢氏县法院巡回法庭的法官们正在开庭审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这是该院积极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把法庭搬到乡下,就地审理,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的便民举措。

    (一)现场布置:小院审理案件法庭威严不减

    当天上午一大早,卢氏法院巡回法庭的法官们就来到了杜关镇郑家湾村小学校,经过一番紧张的准备,一个简陋又不失威严的巡回法庭布置好了:在小学校院里并排摆放着两张桌子,上面摆放着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的牌子,审判长的桌子上放着法槌,审判桌背后还挂起了庄严的国徽……整个布置和在法院的布置基本一样。

    上午10时,随着审判长的法槌落下,庭审正式开始。原告来某诉称,被告彭某雇用其盖房摔伤,造成9级伤残,故请求法庭判决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6000余元。

    针对原告起诉,被告彭某代理人进行了答辩。

    由于双方观点分歧较大大,中午11时53分,审判长宣布休庭,并表示将协调双方在庭外调解。

    (二)以案释法:将庭审变成鲜活的法律讲堂

    庭审结束后,审判人员以案释法,向参加旁听的近百名群众开展了法制教育,解答了旁听群众的法律咨询。他们结合农村常见的相邻关系、赡养纠纷、土地承包、人身损害纠纷等案例,从法律角度,情理方面,以案说法,让群众认识和睦相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遇到纠纷要和为贵,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通过正当的手段,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次“巡回法庭”公开审理活动在当地群众中引起了很大反响,参加旁听的群众纷纷表示法院举行“巡回法庭”的形式好,以常见的案例让农民接受到了最直接的教育,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今后一定要多学法律知识,处理好邻里关系。

    庭审结束时,记者采访了一位自始至终都在旁听庭审的老者,问他对案件审理的看法,这位农民说:“自古以来,只听说打官司要到衙门里去,今天我亲眼看到人民法院把案子放到我们家门口来办,方便了打官司的人,也使我们受到了教育,这多好啊。”

    (三)院长感言:农家小院审案对我们来说是家常便饭

  自古以来,审案断案都是在威严的衙门或法庭中进行的,在农家小院、田间地头审案子,这样的事情不多见。然而卢氏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保却笑着告诉记者说:“捧着国徽下乡开庭,这样的庭审对于我们来说是家常便饭!”

    张院长说,卢氏县是河南省最偏远的一个深山区县,素有“河南小西藏”之称,山大沟深,交通不便,农民群众普遍法律知识缺乏,村民们一旦打起官司来,路途遥远来回不便,而且不了解法院办案程序,一次次地往法院跑,真是太辛苦了。为解决群众立案难、告状难问题,该院成立了巡回法庭,固定时间和人员,对一些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案件,实行巡回办案。对一些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巡回法庭根据实际根据直接受理、开庭,进行调解或作出判决,将审判工作从审判法庭转移到农家小院,田间地头。并邀请乡干部、村民现场监督。这样一来,不仅方便了群众的诉讼,还将审理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实现了审判过程的公开、透明,很受农民朋友的欢迎。为了使巡回审判常态化、制度化、网络化、全域化,该院在全县中心乡镇设立了巡回审判联系点,覆盖全县19个乡镇。

    (四)巡回审判:架起和辖区群众的“连心桥”

    据悉,卢氏法院推出巡回法庭后,不但使广大农民减轻了诉讼之苦,用于更多的时间投入到生产生活中去,还实现了人民群众不出乡镇便可以立案打官司的愿望。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深受群众称赞。

    卢氏县沙河乡村民范某与谢某系东西相邻的邻居,范某以谢某所完成的房屋基础工程违反双方协议,未保持先前约定的出路为由阻挡谢某施工,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为使双方彻底化解矛盾,方便今后生产生活,办案法官牺牲双休日休息时间,驱车步行十公里,到现场进行调解。为使双方充分认识各自在思想上存在的问题,到达现场后,法官们邀请该村委会成员及群众代表共同参与,以座谈会的形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流传千古的“三尺巷”故事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经过数小时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在村委会干部和村民的共同帮助下,终于促使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

    卢氏县磨沟口乡某村村民张某与崔某因子女婚姻问题产生纠纷,张某将崔某告上法庭,双方矛盾加深,且有激化的可能,为了使双方当事人化解矛盾,使该案顺利审结,卢氏法院巡回法庭办案法官多次上门调解该案。经过法官们苦口婆心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张某和崔某握手言和。

    这样的事情不胜枚举。据统计,今年1-8月份,该院“巡回法庭”深入辖区19个乡镇100多个村庄,以案讲法20多次(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600多人次,审结离婚、赡养、土地承包、相邻权、继承、宅基、人身损害等纠纷案件近百件,其中70%的案件调解结案。人民群众亲切称“巡回法庭”是法院与群众的“连心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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