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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撞人拖行6.6公里被告人今日受审

  发布时间:2011-08-25 11:53:26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8月25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酒后驾车撞人拖行致死的故意杀人案。26岁的男青年徐董夜晚酒后驾车在三门峡市区撞倒一妇女后逃逸。该妇女被挂在车底拖行6.6公里死亡。期间遇警车追赶喊话停车反加速逃窜。同车24岁男青年薛田屯指挥逃逸。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徐董、薛田屯提起公诉。

    被告人徐董、薛田屯均系陕县人。徐董曾因盗窃被劳教、判刑,2009年2月17日刑满释放。检察机关起诉称:2011年4月1日23时50分许,被告人徐董酒后驾驶一桑塔纳轿车沿三门峡市区黄河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时代百货附近时,将路边行人赵某撞倒。事故发生后,徐董在同车的薛田屯鼓动指挥下驾车逃逸。逃逸中该车从被害人赵某身上碾过,致使其被挂于车底。二被告人在明知车底可能拖挂着被害人的情况下仍继续逃窜。当车辆行至该市崤山路建材市场附近时,被三门峡市公安局民警发现。民警随即驾警车追赶肇事车辆,并在近距离朝该车喊话要求其停车。徐董发现警车追赶后,不仅不停反而加速逃窜。当车逃至209国道同陕州大道立交桥西50米处时,车辆突然掉头将被害人甩出车底。被害人赵某被该车拖行6.6公里死亡。同车薛田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积极为被害人出谋划策,并指挥行车路线躲避侦查。4月2日上午9时,徐董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依法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审理程序,经过举证、质证、认证,充分听取了公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代理人、被告人、辩护人意见,将择日宣判。法院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案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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