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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法院严格落实四项制度治理好涉诉信访工作

  发布时间:2011-09-02 16:57:11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为加强涉诉信访的源头治理,渑池法院进一步强化全员信访意识,明确法院法官干警人人都是信访工作的责任人,建立全员信访责任制。不断规范信访案件的办案流程,严格落实四项治理信访工作制度。

    一是实行信访案件包案化解终身制。明确涉诉信访案件谁办案、谁负责,哪个部门产生信访案件,就由哪个部门负责化解,谁办的案件产生了信访,就由谁负责到底,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心,从而达到从源头治理涉诉信访案件的良好势头。

    二是实行信访责任评先评优否决制。对在敏感时期和其他重要活动中发生的信访事件,对本院产生一定负面影响的,取消原办案人(或责任人)当年评优资格,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取消相应业务部门的当年评优资格。

    三是实行信访责任倒查制。对因办了错案或者因作风粗糙、态度不好引发群众上访的,倒查办案人员的责任;对涉诉信访问题推诿扯皮、久拖不办引发重复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包案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案件存在质量问题的,进行追踪调查,对有违法违纪的人和事一查到底违纪问题的,依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追究责任。

    四是实行承办案件信访率与法官业绩考核挂钩制。进一步增强法官的职业风险认识和责任意识,将信访率作为考核法官业绩的重要内容,要求法官做到一案一查,一查一报,对有信访苗头的案件承办法官要及时跟进,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及当事人动向,避免因自身工作不到位导致当事人情绪不稳定从而上访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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