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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中院四项措施推动涉诉信访工作向纵深发展

  发布时间:2011-09-07 08:44:24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为最大限度把涉诉信访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三门峡中院在不断探索总结基础上,积极采取四项措施,努力推动和促进涉诉信访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推行电话信访。将主管信访副院长手机、办公室电话等信息制作成名片,放置在立案信访窗口。来诉来访群众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可以随时随地和主管副院长联系、表达诉求。主管副院长对来诉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作出答复和处理,最大限度减少“人访”和“信访”。

    二是推行群众点访。在立案信访大厅公布院领导和业务庭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职责范围及照片等信息,来诉来访群众可按照自己的意愿,按照业务庭负责人、主管副院长、院长的顺序,逐级点名领导接访。被来诉来访群众点名的领导要及时接访,因故不能及时接访的,双方可约定时间接访。

    三是推行律师参访。加强和市司法局的沟通联系,定期邀请知名律师到信访大厅接待来诉来访群众;定期为来诉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决疑难问题,努力引导来诉来访群众理性表达诉求。

    四是推行双向承诺。挂牌领导接访时,要与来诉来访群众签订《双向承诺书》,接访领导可根据信访案件的难易复杂情况和所处环节,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予以解决或答复处理结果;来诉来访群众要承诺在这一期限内不再信访,不在发生重复访、越级访的问题。

    四项措施实施以来,三门峡市法院系统没有发生进京非正常访和赴省进京集体访案件。尤其是进入7月份以来,两级法院赴省上访总量下降90%,绝大多数上访老户被吸引在当地。在最近省委政法委召开的全省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现场会上,三门峡市中级法院做了典型发言,受到省委政法委和各参会单位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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