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18岁的花季少女青青上网聊天时时认识了打工仔昌东,后两人相恋。昌东在外地打工期间,青青爱上男子小强,昌东跪求青青和小强分手无望后将青青强奸杀害。9月6日,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因网恋引起的强奸杀人案,被告人昌东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昌东,男, 1984年2月23日出生,汉族,渑池县仰韶乡人。
2008年初,昌东到义马打工,下班无事常去网吧玩耍。一天昌东上网聊天时认识了网名叫“怎么”的女孩,两人聊得很开心,聊着聊着昌东得知“怎么”也在义马,而且在同一家网吧上网,世上竟有这么巧的事,昌东忙起身寻找,原来“怎么”就坐在在自己不远处,是一位长相甜美,活泼可爱的女孩, 16岁,真名叫青青。两人都非常兴奋,之后便经常在网上聊天,一段时间后两人建立了恋爱关系。
2009年11月,通过哥哥介绍,昌东到贵州打工,由于相距较远,不能经常见面,两人就通过QQ网上视频、聊天,昌东在QQ上常亲昵的称青青为老婆,青青对昌东也是嘘寒问暖,俨然浪漫的夫妻。
转眼半年过去了,昌东不在的日子,青青也很寂寞。2010年5月,一个偶然的场合,青青认识了高大帅气,聪明能干的小强,小强对漂亮的青青也是温柔体贴、呵护有加。青青意乱情迷,主动接近小强,并隐瞒和昌东谈恋爱的情况,和小强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后青青写了一篇题目为:“我永远的男人”的日志发表在个人QQ空间上,表示昌东是“爱我的”,小强是“我爱的”,抒发了自己永远爱小强的情感,还贴了很多和小强的照片。这一切都瞒着远在贵州打工的昌东。
2010年10月,昌东从贵州回到义马。一个偶然的机会,昌东看了青青的QQ空间上的日志和照片。昌东很生气,当即找青青问个究竟,青青没料到QQ空间上的东西竟被昌东看到了,就索性告诉昌东自己确实爱上他人,两人分手算了。昌东非常伤心,经过几天痛苦的抉择,10月30日晚8时,昌东再次来到青青家中,跪在地上请求青青看在相恋三年的情分和小强分手,和自己好好过。谁想青青说已经不爱他了,以前的算是欠他的,还催促昌东赶紧离开。看到青青如此决绝,昌东气愤极了,说:“我得不到的,谁也别想得到!”随手拿起青青家中的一个板凳朝青青额头连砸三下,趁青青昏倒之际将其强奸。之后青青苏醒,昌东又先后用板凳砸头、掐脖、刀刺等方式致青青死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昌东因感情纠纷,用板凳将青青砸昏后对其实施奸淫,而后采用木凳砸头、掐颈、刀刺、勒颈等方式将其杀害,其行为构成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昌东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严惩。昌东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昌东表示自己罪有应得,接受法院任何处罚,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