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9月22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三门峡召开全省法院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经验交流会暨“执行攻坚月”活动动员会。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执行局长及省法院执行局有关领导参加会议。三门峡中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及三门峡市各基层法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执行局长列席会议。省法院副院长田立文委托省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周明杰宣读动员讲话。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崔保连致欢迎词。三门峡中院在会上介绍了“暴风骤雨”反规避集中执行月活动经验。焦作、开封、商丘、漯河等中院在会上做了典型发言。会上对部分申请执行人发放了执行款。执行局领导在会上宣读了省法院《关于开展“执行攻坚月”活动实施方案》及省法院田立文副院长的动员讲话。
目前,全国法院系统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已经进入攻坚阶段,为进一步推动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取得突破性进展、实质性效果,确保完成活动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经河南高院党组研究,院长张立勇指示,决定在全省法院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执行攻坚月”活动。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认真总结前期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完成“执行攻坚月”活动确定的目标任务。全省各级法院要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主动,措施上灵活多样,效果上求实高效,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各项强制措施,在11月底前,实现已排查出的规避执行案件和超期未结执行案件执结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要切实加大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案件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的办理力度。河南高院已筛选确定了第一批50件重点挂牌督办案件,负责执行的法院要及时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主动汇报,争取支持,切实加大办理力度。
会议强调,随着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进入攻坚阶段,案件清理难度逐步增大,全省广大执行干警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克服畏难厌战情绪和消极思想,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继续保持强劲的工作态势,进一步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打赢反规避执行攻坚战。各级法院一把手要亲自抓,要对此次“执行攻坚月”活动负总责,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及时研究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管院长、执行局长要全力以赴投入到“执行攻坚月”活动中去,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要身体力行,亲自承办、积极参与难案、骨头案件的执行。
在依法用足用好法律规定的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各种执行措施和强制措施的同时,要不断创新适用各种执行手段。通过建立财产举报机制,鼓励社会公众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将被执行人置于社会监督之下,敦促其自动履行义务;通过建立协助执行联络员制度,选择在一些重点部门和基层组织中聘请协助执行联络员,发挥其“千里眼、顺风耳”的优势;对被执行人拒不报告、虚假报告财产状况,或者具有隐匿、转移财产行为的,适当运用审计方法进行调查;加强与国土、房产、工商、车管、银行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财产调查手段,拓展调查范围;积极探索尝试以调查令、委托调查函等方式赋予代理律师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财产调查权,扩大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渠道。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当前社会矛盾的复杂性,注意执行的方式方法,决不能因为采取执行措施不当,引发新的不安定因素。执行中不仅要熟悉案情,还要了解被执行人所在地的社情民情。既要加大执行力度,依法强制执行,还要对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加强说服教育,积极稳妥地做好工作。对矛盾比较突出的案件,执行前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汇报,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