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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中院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1-09-22 16:58:23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为积极妥善化解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矛盾纠纷,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门峡中院采取切实措施,真正把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环节。

    一、构建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全市法院对涉及婚姻家庭财产、家庭暴力、赡养、抚养等妇女儿童身处困境急需解决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确有经济困难或欠缺诉讼能力的妇女儿童当事人,给予司法救助,特别是对下岗女工、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妇女、老年妇女等为原告的侵权案件,酌情给予“缓、减、免”交诉讼费用,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建立起绿色通道。

    二、妥善审理妇女儿童权益纠纷案件。全市法院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纠纷的案件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多元并举、案结事了”的原则,努力寻求依法妥善解决的最佳方案。从实体上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实现,为她们撑起坚实的法律保护伞。

    三、加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建设。全面推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规范化建设。拓宽解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方法和途径,定期或不定期地吸收妇联陪审员参与妇女儿童案件的调解、陪审,发挥好妇联干部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的职能优势和经验优势,全方位维护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四、加大法律宣传力度。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政策,不断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水平和整体素质,增强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引导公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生动教材,寓教于审,以案释法,提高公众对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知晓率,预防和减少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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