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为适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我院多措并举推行“法官村长”制度。9月22日,我院20名“法官村长”已走向全市社区,为群众调解纠纷,排忧解难,全力维护涉农社区社会稳定大局,推动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和谐发展。
推行法官村长工作制度,是人民法院转变审判方式、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是构建立体化纠纷预防机制得重要途径。为认真落实省高院的“法官村长”制度指示精神,该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该院高度重视积极向市委、政法委、人大领导专题汇报,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大力支持。组织召开法官村长制度动员会,认真贯彻学习上级法院文件精神,制定印发法官村长制度,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亲自抓,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主动抓,庭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抓的“法官村长”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夯实了“法官村长”制度工作基础。
二是明确八项职责。该院要求“法官村长”要深入基层,紧密结合法院审判实际扎实开展工作:一要大力加强巡回审判工作;二要扎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三要加强对社会法庭的业务指导;四要加强对基层民调组织的指导;五加强对协助执行网络的维护;六要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七要充分倾听社情民意;八要积极推动村民依法自治。
三是严格工作要求。“法官村长”要严格做到“三个经常四个必须”。“三个经常”就是经常保持通讯畅通、经常惦记社区事务、经常解决群众问题。“四个必须”就是每周必须一个电话沟通,确保与社区两委主要干部建立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工作;每月必须一次进社区走访,确保及时了解社情民意;每季度必须一次送法下乡,通过巡回审判、法制宣讲、版面橱窗、宣传单、宣传车等形式抓好普法教育;每年必须一次工作通报法院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争取更多的信赖和支持。
四是确保工作实效。“法官村长”要转变作风,增强一心为民意识,主动为基层建言献策,把工作的落脚点放在服务基层上,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法官村长”进社区入户都要做好记录,并主动解决或反馈有关情况,时时刻刻把社区的事、居民的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真正把自身融入农村、融入农民,切实办实事、出实招、见实效,真正当好“法官村长”,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树立党和政府,特别是人民法官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