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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信短信误转巨款 不当得利调解返还

  发布时间:2009-04-08 09:29:55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陕县法院近日成功调解了一起因轻信短信误转50万元巨款的不当得利纠纷。

    2008年11月,原告方某因生意关系需转出资金50万元,正在此时收到一条信息,该信息上有户名为李某的在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市唐家墩支行开立的金穗借记卡帐号,方某以为是其生意伙伴发来的银行卡帐号,遂从自己在中国农业银行瑞安市支行马屿分理处个人卡号上转出资金50万元至该帐号。后原告发现信息有假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浙江省瑞安市公安机关依法冻结了上述存款。2009年1月8日,原告向本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误转的50万元。

    法院在受理案件时得知李某系驻三门峡某部队士兵家属,立即立案,成立合议庭。之后,审判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赶赴武汉进行调查,走访了有关公安机关、金融机构,掌握了详实的材料,返回后又专门向有关专家进行咨询,使案件的事实和责任逐步明确。3月23日,经过审判人员的耐心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一、原告误转的50万元直接从以被告名义的假身份证在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市唐家墩支行开立的金穗借记卡账户上划回原告在中国农业银行瑞安市支行马屿分理处开立的个人账户上。二、被告在此案中主观上无过错,无责任,对于给其造成巨大的精神压力,原告愿赔偿被告精神抚慰金26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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