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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法院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百日竞赛活动

  发布时间:2011-09-29 21:37:54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为更加扎实、有效地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中院的总体部署要求,经院党组研究决定,自2011年9月1日至12月10日期间,在全院集中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百日竞赛活动。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院要高度重视,把社会矛盾化解百日竞赛活动与当前全省法院正在开展的集中治理长期到省闹访、滞留访活动,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活动以及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诉前化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我院成立了社会矛盾化解百日竞赛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立案庭,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切实加强对本辖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组织领导。活动期间,院长对本辖区案件办理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主管立案信访的副职是直接责任人,对这次活动负直接组织、协调、督导职责。这次活动的开展情况,将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重点案件化解措施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终绩效考核中进行扣分。

    二要切实加强通报和督导工作。为了保证这次活动健康有序开展,我院将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每月底通报各部门的阶段性活动开展情况。对于这次活动,市中院将实行分片督导和专业督导相结合,领导督导和驻地督导相结合。市中院各业务部门对基层法院对口部门的案件进行督导,各部门在办理信访案件过程中遇到的业务问题,要直接向市中院相关业务部门直接汇报。对进展缓慢,成效不佳,特别是到省赴京信访形势进一步恶化的,市中院将直接通报批评相关法院院长,并适时组织县级以上领导进行包片督导或组成专门的督导组,进行驻地督导。

    三要切实加强源头治理。坚持依法办案,确保案件处理程序和实体的公正,不出任何的瑕疵和错误,是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的根本之策。全院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工作理念,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立案信访窗口”的矛盾化解和服务功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的发生。要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大力提高审判质量,进一步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和诉前化解工作,充分发挥调解、和解对定纷止争的积极作用。要进一步全面落实案件信访评估制度,认真做好判前释法和判后释疑,切实减少新发信访案件数量,推动涉诉信访工作良性发展。

    通过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百日竞赛活动,努力实现全院审判执行工作“四个减少一个好转”的目标,即年底前全院实现进京访总量减少10%、越级访数量减少15%、重复访数量下降15%、去全国人大上访数量减少10%,涉诉信访秩序明显好转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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