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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法院五项措施全力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发布时间:2011-10-13 17:04:15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渑池县法院采取五项措施全力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一是坚持边排查、边化解,集中力量对尚未化解的案件进行重点攻坚,开展专项化解行动。

    二是要通过约期接谈把上访人吸附在当地。一把手要带头对交办的信访案件当事人进行约期接谈。院长每月1号要坚持接访,严格落实好两级联络员制度,由相关责任人作为联络员,经常性的联系、约谈上访人,确保随时掌握其情绪波动状况和信访动向,以实际行动使其感受到反映的问题有人问、有人管,确保其不因包案领导和联络员的冷漠、懈怠而再次进京到省上访。

    三是要充分发挥社会法庭等多元化解决机制的矛盾化解功能。充分依靠群众,利用群众的力量、群众的智慧、群众的办法来化解纳入这次活动的信访案件,要主动邀请社会法官帮助处理涉诉信访问题,建立社会法庭化解信访案件的奖励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社会法官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特殊作用。对适合巡回审判的上访案件,要适时由包案领导任审判长组成巡回合议庭,到百姓身边、家门口开展巡回审判,通过公开审理过程、公开宣判结果,以司法公信力来促使上访人息诉罢诉。对生活确有实际困难的初访人员,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其解决困难,并及时进行回访,主动上门倾听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拉近与群众的感情,帮助其解开心结,引导其集中精力发展致富。

    四是要稳步推进信访案件终结工作。对于穷尽司法手段但信访人仍不断上访的重复上访案件和老户案件,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办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报请备案工作细则》要求的程序,利用现有的人民陪审员成员库,组织召开听证会,促使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取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终结取得实效。

    五是对案件已经终结而当事人仍不息诉罢访或非法代理上访牟利、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等行为,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决履行人民法院维护社会秩序的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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