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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法院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中围绕“五个”重点目标解决“六个”突出问题

  发布时间:2011-10-18 09:55:05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根据最高院、省高院关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的部署,渑池法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五个”重点目标,努力解决“六个”突出问题,全力推进全院“创先争优”工作顺利开展。

    五个重点目标是:一是司法理念得到牢固树立。通过再学习再教育,全体干警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和本质要求,并自觉地融入到具体审判和执行工作中来。二是司法作风得到有效规范。针对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赢得人民群众满意。三是案件质量和效率得到稳步提高。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不断增强维护国家法律、惩治犯罪、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公平正义、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四是司法公信得到全力维护。促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各项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全力维护司法权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五是争先创优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牢固树立创先争优意识,凝聚全院干警力量,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中来,为全市法院实现各项工作进入全省法院先进行列目标创造良好的氛围。

    解决的六个问题是:一是解决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片面认识和偏差理解问题,主观认为办好具体案件就可以,讲不讲法治理念不重要,理念与审判执行工作结合不紧密,造成学习教育和实际工作“两张皮”的问题。二是解决个别法官对待当事人及人民群众态度冷漠、作风粗暴、群众观念淡薄,融入群众工作能力不足的问题。三是解决个别法官违反“铁规禁令”,办理“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涉嫌经营案件、造成案件裁判不公,严重影响司法权威的问题。四是解决不注重客观实际审判和执行案件,不注重研究司法规律办理案件,就案办案、机械司法,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五是解决不准确把握能动司法本质,片面强调被动司法,影响案件审判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不能够有机统一问题。六是解决不深刻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不准确理解“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造成人民群众对法院刑事审判量刑不适当、久拖案件效率不高的主观认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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