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为确保绩效考核工作顺利实施,4月8日下午,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党组书记、院长郑泽中亲自动员部署绩效考核工作。会上,郑院长要求全院干警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绩效考核工作的自觉性,要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上来,积极参与,认真对待,制定措施,量化指标,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狠抓落实,从三方面开展着手,确保绩效考核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结合实际,制定绩效考核相关规定。
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郑泽中为组长,以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社军,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执行局长李学伟为副组长,以其他党组成员和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并选调人员、落实办公场所,购置办公用具,组建了院绩效考核办公室。并在多方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三个文件,分别对中院干警、部门和基层法院工作实施绩效考核。
二、突出重点,明确责任,量化指标,全面做好全市法院绩效考核工作。
中院对基层法院工作绩效考核,采用千分制的记分方法,由审判业务、综合管理指导和内部外部评价项目组成,另设加分、扣分项目,作为补充。在中院和基层法院“审判(执行)业务”11项指标中,有6项属于相关业务部门自身的工作绩效,有3项属于省高院和中院统一排序的,有2项属于辖区法院共同完成的。在“综合管理”10项指标中,除“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为全院绩效外,9项为部门工作在省高院和中院的统一排序。中院制定的《干警绩效考核办法》,围绕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群众满意、清正廉洁等方面,设定了干警的“德、能、勤、绩、廉”五个类型39项考核指标,对干警的司法质量、司法效率、司法效果、廉洁自律、行政管理、整体素质等所进行的评估和考核。既规定了共同项目,又区分了审判(执行)岗位和其他岗位项目。对审判(执行)岗位人员,既突出了对涉法涉诉上访和赴省进京上访的,被新闻媒体曝光的,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或督办的,被确认违法审判、执行的,超审判、执行期限的等重点案件的考核,又体现了对结案率、调撤率、改判发还率、司法文书制作、裁判文书上网等内容的考核。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强化绩效考核结果的实际运用。
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狠抓落实,做到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绩效考核结果是对各部门及其成员实施奖励、评先、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审判(执行)部门和综合部门分别排序,全年在全省法院考核排名前二位的审判(执行)部门和排名前二位的综合部门,中院拟向上级法院申报集体二等功;考核排名前3--6位的审判(执行)部门和排名前3--6位的综合部门,给该部门记集体三等功。全年在全院考核排名前三位的审判(执行)部门和排名前三位的综合部门为年度先进集体;连续2年被评为先进集体的,给该部门记集体三等功;连续4年被评为先进集体的,给该部门记集体二等功,并按部门人员的10%增加评先、立功比例。
审判(执行)部门和综合部门全年考核分别居全省法院后六位和全院末位的,由院领导对其部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2年考核居全省法院后六位和全院末位的,对该部门给予通报批评,部门负责人两年内不得提拔使用;正在考察的,延长考察期;经组织考察确属不合格的,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