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今年以来,渑池法院为有效防止对外委托评估、鉴定中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对外委托工作的管理,完善委托鉴定工作机制,强化委托鉴定工作措施,规范委托鉴定工作程序,公开、公正、公平地选取评估鉴定机构,增强对外委托评估鉴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有力地推进了公正廉洁司法。
一是完善委托鉴定工作制度。专门出台了《渑池县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委托鉴定工作的意见》,规定选择鉴定机构,以当事人申请和协商一致为原则,法院依职权指定为补充;委托鉴定案件卷宗材料的装订、归档严格按照诉讼案件卷宗要求进行,确保卷宗材料无缺失、遗漏现象。
二是规范委托鉴定工作。该院司法技术科实行司法鉴定归口管理和审鉴分立,司法鉴定统一由司法技术科对外委托,各鉴定机构也要以司法技术科为联系窗口,禁止私自委托和鉴定机构私自接受委托。司法技术科对申请鉴定材料对照认真审查把关,做好工作纪录,按照委托鉴定操作规程统一办理对外委托鉴定案件的登记、移交、预收鉴定费等相关事宜。
三是公开鉴定机构抽选过程。在收到当事人的委托鉴定申请后,该院先向当事人详细介绍可供选择的鉴定机构情况,再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鉴定机构。若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按照及时、依法、高效、节约的原则,运用抽摇号系统,在双方当事人现场监督下随机抽选鉴定机构,有效化解当事人对鉴定环节的疑虑,增强司法鉴定的可信度。
四是强化委托鉴定工作监督。全程公开司法鉴定制度、鉴定机构名录、公开移送材料、公开选择鉴定机构、公开委托鉴定的操作程序,公开鉴定结果,全面让当事人了解鉴定情况,满足他们的知情权。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对违反委托鉴定规定的相关责任人,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
五是多做释疑明法工作。针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从法律角度、技术层面多角度全方位的向当事人做好释疑工作,同时加强鉴定结论报告的审查,提高鉴定人出庭作证率,防止不正确的鉴定报告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定案证据或依据,杜绝侵害当事人权益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