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近日,湖滨区法院立案庭法官连续奔波4日,赶赴山东济南进行诉前保全,成功保全资金355万元,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对该院法官的办案效率,对企业的关怀连连表示感谢。
2011年10月8日、10月19日,湖滨区法院先后受理申请人三门峡兴隆混泥土有限公司、三门峡市湖滨区升发建筑机械租赁部、陕县硖石汇通石灰料场与同一被申请人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申请诉前保全案件,保全资金共计355万元,申请保全的高额资金、保全地在外地等问题,立即引起湖滨区法院院领导的重视,为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经院领导同意后,该庭组织法官连夜前往山东济南进行诉前保全。
办案法官经过15个小时的火车到达济南后,匆匆吃过便饭就到该地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等查找账户存款,结果账户上都只有几百元或几十元钱。回到宾馆后办案法官详细询问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前的结算银行和结算方式。第二天,办案法官早早的来到招商银行调取了该行账户的资金流动情况,发现这个账户是流水账户,便在此行等待,直到下午5点左右,终于发现该账户进来资金800万元,办案法官立即对其进行了保全,及时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