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卢氏县法院院长张军保做客人民网畅谈社会管理新举措

  发布时间:2011-11-07 09:35:06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11月3日下午,卢氏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保做客人民网河南频道主办的“高端网谈”栏目,就基层法院如何发挥审判职能、创新社会管理接受了人民网记者的采访,并和网友们进行了在线交流。

    在近一个小时的访谈中,张军保同志向网友们介绍了近年来卢氏法院在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服务辖区经济建设和和谐社会等方面采取的举措。

    张军保说,卢氏县是河南省面积最大、海拔最高、人口密度最小的深山区县,有“河南西藏”之称,也是革命老区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交通不便,基础条件较差,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务更加艰巨。近年来,卢氏县人民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创建国家级文明单位为目标,全院上下大力弘扬“争先创优、文明公正、开放进取、团结和谐”的卢氏法院精神,全面落实“政治坚定、精神振奋、司法为民、团结奋进、纪律严明、廉洁自律”的工作要求,主动延伸审判职能,自觉搭建社会管理服务新平台,落实社会管理服务新举措,充分发挥审判工作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化解矛盾、定纷止争方面的职能作用,积极妥善地审理和执行好事关民生的各类案件,最大限度地满足卢氏老区群众的司法需求,努力为老区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做出了一定贡献,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集体和个人获得国家及省市级表彰奖励10人(次),连续十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一是认真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方便山区群众诉讼。完善司法便民工作机制,为当事人提供 “一站式”立案服务,简化诉讼程序,提高审判效率,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设立巡回法庭,方便山区群众诉讼,对一些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立案,就地开庭,解决他们行动不便的困难。开辟农民工诉讼“绿色通道”, 及时审理和执行有关农民工追讨工资、劳动合同等劳动争议案件,切实纠正侵犯农民权益的行政行为,在促进农民生活水平提高方面搞好司法服务。

    二是在审理案件时加强诉讼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将调解作为解决民事纠纷的首选方式,采取庭前调解、庭审中调解、庭后调解相结合的方式,把调解贯穿于审判活动的始终,多做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促使当事人和解。此外,还积极拓宽诉讼调解的范围,积极推行执行和解和行政和解制度,尽可能地化解矛盾纠纷。同时,在调解中积极吸收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并注意借助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他们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提高调解的成功率,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切实落实好司法救助制度,彰显司法人文关怀。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切实落实好司法救助制度,充分关注贫困群众的司法需求,完善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具体条件和标准,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人身伤害赔偿金、劳动报酬且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以及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众,积极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措施,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与政府部门协调建立特困群众执行救助基金,实施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今年共为80件案件的90位当事人发放救助金20余万元,切实解决一些暂时无法执行结案的胜诉方当事人在生产和生活上遇到的困难。

    四是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打击犯罪职能作用,营造和谐稳定的新农村建设环境。通过重点打击“村霸乡霸”等农村恶势力犯罪,抢劫、盗窃农民牲畜、生产工具、生活资料犯罪,制售假农药、假种子、假化肥等坑农害农犯罪,破坏农田水利、电力等生产生活设施犯罪,贪污、侵占、挪用集体财产和农业建设资金、财物的犯罪,影响农村稳定和社会风气的“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破坏选举等危害农村集体民主管理的犯罪等,确保农村社会稳定,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五是加大执行力度,努力解决执行难。结合最高院关于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要求部署,采取在县电视台发布公告、召开“敦促债务人还债大会”、在立案信访接待大厅制作悬挂反规避执行宣传牌等形式,宣传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意义及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法律后果,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同时借助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扩大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影响力,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老赖”起到了警示教育的震慑作用;再就是依法强制执行,穷尽执行手段,维护法律权威。依法用好用足现行法律规定的执行措施,对拒不执行生效文书的被执行人或其可供执行财产,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扣划、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多种强制措施,使那些有心规避执行的“老赖”无藏身之地。同时,加大对执行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惩罚力度,依法运用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严厉打击抗拒执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依法应以抗拒执行罪惩处的被执行人,依法予以惩处,坚决予以打击。今年九月份以来,卢氏法院执行局开展了大规模的反规避执行“飓风行动”,集中全局力量,用三十天时间对全县19个乡镇的全部执行案件进行拉网式集中执行,同时在卢氏电视台新闻栏目之后滚动播出执行公告,营造强大的执行氛围和攻势,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对涉及房屋拆迁、强制腾房等侵权类案件或者长期积压、影响较大的执行难案、矛盾易激化案件,由主管院长、执行局长亲自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条件成熟,坚决执行;同时,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和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的作用,加强与公安、工商、银行、房管、税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对拒绝履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制裁力度。一批大案难案得以顺利执结,“飓风行动”取得了显著效果,受到了上级法院肯定和好评。

    六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村群众法律意识,推进农村文明建设,通过对一些涉农案件的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巡回审理、就地开庭、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倡导诚信价值观念,维护良好的农村市场秩序;通过对效果较好的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土地纠纷等案件的宣传报导,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家庭美德,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张军保在访谈中感谢社会各界多年来对县法院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决心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协及上级法院的监督与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央政法委部署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省院张立勇院长关于“五除”专项活动的要求,带领全院干警,继续团结拚搏,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促进法院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的跨越。

    据悉,基层法院院长做客人民网“高端网谈”,在我省尚属首次。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堤路北路与上官路交叉口(邮编472000)  
电话:0398-2967227   
您是第 74760730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